你好!我是高陵区泾渭五路水岸花城花半里二号楼住户,我位于二号楼楼下门面 餐馆油烟无处理肆意排放低层住户屋内油烟味严重,小区排放处卫生环境脏乱差,蚊虫增多!去年至今向本小区物业反映,城管以及区环保局投诉问题未得到解决!
网友:
你好,来信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调查,该小区2号楼共3间商铺均为餐饮行业,物业公司已多次告知商户小区为住宅区,商铺不能作为餐饮用途,但后期有个别商铺作为餐饮行业使用,物业公司在商铺运行期间联系商户责令整改油烟排放问题。关于商户油烟排放及地面油污问题,按照《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一百零二条第十一项规定: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检查违法排放污水、饮食服务业油烟污染等活动。
下一步,我局将函告环保高陵分局,共同协商解决以上问题。
2023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