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内容:
姓  名:刘**
信件编码: GPPS20230307ESE0
来信时间: 2023-03-07 20:25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关于九境城一期部分房产证办理进度咨询
信件内容:

领导您好!我于19年7月购买九境城一期18幢某房屋,同年10月已经交房,承诺2年内下证,至今杳无音信。开发商于2022年6月20日再次以书面形式承诺,7月上报相关资料,9月30日前办理大证(房屋所有权证),至今未果,现已对本幢居民造成一定影响。恳请领导告知本小区1期18幢大证的相关资料提交、办理进度如何。

回复内容
回复单位: 自然资源和规划高陵分局
回复时间:2023-03-22 11:57
回复内容:

网友:

    您好!来信收悉。我们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处理,主动核实相关情况,现将结果回复如下:

  一、工单基本情况

  市民反映于19年7月买了九境城一期18幢某房屋,同年10月已经交房,至今杳无音信。开发商于2022年6月20日再次以书面形式承诺。7月上报相关资料,9月30日前办理大证(房屋所有权证),至今未果。

 二、工单办理结果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第二条、第三十五条规定及相关法律规定,不动产登记应当依照当事人的申请进行;小区业主办理不动产权证书之前,先由开发商办理该小区的首次登记,首次登记需提供不动产权属证书或土地权属来源材料、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房屋已竣工的材料、房地产调查或测绘报告、税费缴纳凭证等。

  经调查核实,截至目前该小区未向我局递交任何首次登记的资料,导致我局无法为其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未办理首次登记,不能办理转移登记。经了解,目前小区正在加快完善前期手续。

 三、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待该小区登记资料齐全后,我局将加快为小区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首次登记办结后,您方可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如有其他疑问,请与西安市高陵区不动产登记局联系(电话:029—86914445)。



西安市高陵区不动产登记局

2023年3月12日

  • 非常满意
  • 满意
  • 一般
  • 不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