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内容:
姓  名:杨**
信件编码: GPPS202208017AAN
来信时间: 2022-08-01 11:10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未享受拆迁待遇
信件内容:

我是高陵区张卜街道杏王村四组村民,地铁十号沿线杏王村综合改造项目杏王村整体拆迁,我和我的两个孩子未享受到拆迁待遇。找相关领导说让等着签字,但是迟迟不让我签字,我和孩子依然未享受到拆迁待遇。请领导为民做主,尽快将我和我的两个孩子拆迁补偿落到实处。

回复内容
回复单位: 张卜街道办事处
回复时间:2022-08-04 17:52
回复内容:

网友:

    你好,来信收悉,我们高度重视,立即安排街、村两级干部进行调查走访,并将结果回复如下:

    经调查,杨某于2013年12月26日与杏王村村民高某结婚,2021年3月离婚,期间生育一儿一女。高某及父母一家属于2013年昭惠东路项目拆迁安置户,该项目已于2013年5月底结束,其家庭已于2017年4月在曹家社区安置两套120平方的房屋,故杨某不重复享受安置政策。

    我们街道、村组干部及时与杨某本人沟通,解释安置政策,其表示认可。



2022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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