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内容:
姓  名:康**
信件编码: GPPS20220602BKBW
来信时间: 2022-06-02 21:49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咨询转团关系问题
信件内容:

你好我是22届的毕业生,我想麻烦问一下,已经落实就业,单位没有团组织,且附近的团组织电话也打不通,最后想把团关系转到户籍地(高陵区内),这样可以嘛?因为我看到有的地方签了三方后团关系还可以转回生源地。

回复内容
回复单位: 鹿苑街道办事处
回复时间:2022-06-06 16:57
回复内容:

网友:

    你好,来信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调查,按照2021年团中央基层建设部发布《“智慧团建”系统毕业学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指引》规定,已落实工作单位(含自主创业)的毕业学生团员:由原就读学校、毕业后工作单位团组织或团员个人通过“智慧团建”系统申请将组织关系转至工作单位团组织。

    其中,(1)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团组织的,应转至其经常居住地或工作单位所在乡镇、街道团组织。(2)因故乡镇、街道团组织确有接收困难的,可由县级团委建立“流动团员团支部”承担接收责任(下同),县级团委应在6个月、最长不超过1年内根据实际去向将这部分团员的组织关系转出。


2022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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