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陵区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一次会议

8月21日上午,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一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张韶辉主持并讲话,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阎红伟、韩亚仙、师文忠,以及全体委员出席会议。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陈灵,区人民法院院长刘运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靛,以及部分区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2025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24年财政决算和2025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24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民生实事票决项目进展情况报告;区法院关于审判管理工作情况报告;区检察院关于一体抓实“三个管理”助推高质效办案情况的报告;以及区人大法制委关于修订区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的报告。表决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个别代表辞去区十八届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和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区十八届人大代表出缺情况的报告。

会议指出,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强化重点指标运行分析,精准优化政策举措,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统筹谋划好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扎实推进我区“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要深化零基预算改革,细化全口径预算编制,合理编制明年预算。要进一步压实审计整改责任,加大整改力度,坚持“治已病”、“防未病”,及时开展整改“回头看”,坚决惩处虚假整改、敷衍整改等问题。

会议强调,民生实事项目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群众关注度高、期盼值高。区政府及各责任部门要在思想上再重视、在措施上再加力、在质效上再提高,强化项目后续管理,切实发挥出民生实事项目的实际效益。

会议要求,法检两院要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强化司法责任担当,突出工作重点,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区“一府一委两院”要深刻认识备案审查工作的重要意义,自觉接受人大备案监督。区人大法制委要严格遵循“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牢牢把握合宪性、合法性、适当性审查标准,依法开展审查工作,并定期向常委会报告备案审查工作开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