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正式印发通知,公布全区首批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名录,共涵盖医院、学校、交通枢纽、危化场所、大型工程、旅游景区等82家关键单位,标志着全区气象灾害防御管理体系进一步向精细化、责任化迈进。
此次明确的重点单位需依法履行五项核心职责,包括制定完善应急预案、配备防灾设施与应急物资、定期组织培训演练与隐患排查、建立防御档案并根据需要组建应急队伍。此举旨在将防灾责任压实至具体单位,推动从被动应对向主动防御转变,全面提升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的灾害风险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
通知强调,各相关单位须高度重视,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对未履行法定职责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确保防灾减灾各项要求落到实处,有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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