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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委受理王勤学诉你单位经济补偿等争议一案(高劳人仲案字(2025)第355号),因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相关法律文书。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之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等法律文书。本委定于2026年1月16日上午9:00在西安市高陵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仲裁庭开庭审理,请准时参加庭审,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地址:西安市高陵区泾环北路561号,联系电话:029-86091231。
特此公告。
西安市高陵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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