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外籍人物

赢 悝 昭襄王同母弟,封高陵君。富于王室,与华阳君、泾阳君和其舅父宰相魏冉并称“四贵”,共理秦政。皆专横跋扈,刚愎自用。昭襄王四十一年(公元前266),改用范睢为相,与魏冉、华阳君、泾阳君皆被逐。

西 汉

傅 宽 以魏五大夫骑将追从沛公,为舍人。在攻赵贲、击杨熊中颇有战功。沛公为汉王,傅随刘邦进入汉中,为右骑将。先后平定三秦及齐地,封为阳陵(今属高陵县)侯,食邑二千六百户。汉惠帝五年(公元前190)卒。谥号景侯。《史记》有传。

王虞人 以骑司马于汉高帝元年(公元前206)起兵废丘。随刘邦以都尉战败田横、龙且,追项羽至东城。以将军平定英布乱,封高陵圉侯,食邑九百户。《汉书》功臣表有载。

韩延寿 字长公,祖籍燕地(今河北北部和辽宁西部),后迁至杜陵。宣帝地节、元康年间(公元前69~公元前62),为左冯翊,曾在本县办理一桩公案。有两兄弟因争田而告状,延寿深感惭愧说:“朝廷委我职位,为一郡之长,而不能宣明教化,致使两兄弟因田争讼,既伤风化,又使贤吏、啬夫、三老、孝悌蒙受羞辱,都是我的过失,应当首先告退”。当天称病离职,停卧在传舍里,闭门思过。县令、县丞、啬夫、三老也都自缚待罪,两兄弟也深自悔悟,削掉头发,脱去衣服,叩头谢罪,情愿将田交移对方,至死不再复争。延寿大喜,开门邀请相见,备酒席与之相食,并在按察区内倡导这种精神。郡中,莫不相互告诫。延寿恩信遍及二十四县,争讼之事大为减少。《前汉书》有传。

王 尊 字子赣,涿郡高阳(今河北省高阳县)人。年十三为狱小吏。数年后,在太守府草缮文书。太守看重,拜书佐之职。后因贤能被提升为安定太守,有政绩,又升为司隶校尉。中书谒者令石显,专权自私,邪恶过失甚多,丞相匡衡,御史大夫张谭,皆阿附石显,因此弹奏匡衡无大臣体。成帝即位,以“涂污宰相,摧辱公卿,轻薄国家,奉使不敬”,贬为高陵县令。后因病免官。此时南山群盗明宗等人为患,校尉傅刚奉命追捕,一年不能擒获。尊被荐为谏大夫,兼理京辅都尉,行京兆尹事。月内即擒获盗首,平息盗患。升为光禄大夫。《前汉书》有传。

翟方进(?~公元前7) 字子威,汝南上蔡(今河南省汝南县)人。举明经,迁议郎。成帝河平年间(公元前28~公元前25),转为博士。数年,迁朔方太守,居官不烦苛,甚有威名,调任丞相司直。永始二年(公元前15),升任御史大夫,旋任丞相,封高陵侯。后因皇室内争,被迫自杀。《前汉书》有传。

三国魏

曹 纯 字子和,曹仁弟。率虎豹骑随曹仁围攻南皮,斩袁绍之子袁谭。北征时,擒获辽西乌桓首领单于蹋顿。以前后功封高陵亭侯,食邑三百户。建安15年(公元210)卒。文帝追谥威侯。《三国志》曹仁传有载。

陈 矫 南阳宛(今河南南阳市)人,随曹操从征汉中。曹崩,配备官员,制定礼仪,以皇后诏令,扶太子曹丕即位。文帝即位后,封高陵亭侯。《三国志》有传。

潘 尼 字正叔,荥阳中牟(今河南黄河以南)人。少有才学,静退不争,善于著述,与父潘岳俱以文章知名。晋太康年间(公元280~289)任高陵县令。在任恤民疾苦,宽而不纵,勤廉为政。著《安身论》以明志向。元康年间(公元291~298)又任宛县令。后迁升为著作郎、中书令。又有《乘舆箴》等著作传世。《晋书》有传。

崔元炜 博陵安平(今河北蠡县南)人。举明经。开耀、永淳年间(公元681~682)为县主薄,典办文书,佐理事务。长安元年(公元701)为天宫侍郎,不受私谒。再迁凤阁侍郎,同平章事。宋璟弹劾张昌宗、张易之不轨之事,元炜竭力协助宋璟。因诛二张有功,升为中书令、博陵郡公。后封为王。《新唐书》有传。

姜 晦 秦州上邦(今甘肃天水)人,几次为高陵县令,颇有治理才能。后调长安县令,人皆畏而爱之。开元(公元713~741)初升御史中丞,累迁吏部侍郎。时,请托受贿之风盛行。晦到任后,严加处置,改革办事制度,堵塞请托行贿的漏洞,上下皆服。后因其兄被逐放,贬春州司马,卒于海州刺史任上。

蒋 沇 莱州胶水(今山东掖县)人。学识渊博,少有名气。以孝廉授洛阳尉,处事公平,剖断精允。天宝至乾元年间(公元742~760)为高陵县令,美政流行,长老均予以记载。郭子仪军过县时,告诉部下说:“蒋沇贤令,供应有素,蔬饭充足,不要扰其清廉的声名!”累官刑部郎中,御史中丞、大理卿。唐德宗逃往奉天时,随行,为安禄山所拘,欲委其职,绝食不就,串伏乡间。京师收复后,出任右散骑常侍。

韦应物(公元737~789) 京兆(今西安市)人。诗人。永泰年间(公元765~766),以京兆府功曹选任高陵县尉。性高洁,鲜食寡欲。其诗间澹简远,人比之渊明。部分诗篇讽刺豪门贵族的奢侈荒淫,斥责害人奸邪,同情庶民疾苦。自高陵尉后,大历年间(公元766~779)为户县、栎阳令。建中二年(公元781)出任滁州刺史。贞元初(公元785~788),改任苏州刺史。有《韦苏州集》。在县任职时,留有《情寄三原卢少府》诗两首。

刘仁师 字行舆,彭城(今江苏徐州)人。历任政事繁难之县,皆以能干和政绩卓著见称。后迁升为检校水曹员外郎、渠堰副使、检校屯田郎中兼侍御史。又曾管理盐政。长庆三年(公元823),为高陵县令。盛唐以前,泾河白渠东行,流经本县,可灌大片农田,放水有时间,灌溉有制度。安史之乱后,水政混乱,上游权绅壅水专利,下游不能灌溉,农作物产量大减,而地征依然如故。县民多次上告,因霸水者权势显赫,反被治罪,于是敢怒而不敢言。刘仁师到任,痛惜民瘾,如毒疽在身。详细查考原水利制度,请求严格水政,杜绝霸水,又勘察地形,提出更张渠道的设想,详陈上奏,京兆府却犹豫不决,拖延不报。直到宝历元年(公元825)郑覃知京兆时才上达朝廷,批准动工。县主簿覃孺直负责督治。是年十月,万民云奔,悲喜交织,边歌边干,全力以赴投入修渠。工程完成十之七八时,上游泾阳权绅,以重贿收买术士,上言皇帝,言渠旁有高祖故墅,不宜动土。皇帝即命京兆制止。刘控告其贿赂术士的勾当,冒死拦住丞相车驾,备诉原委,请求奏明皇帝,否则就以死请奏。丞相彭原公深为感动,遂即面见皇帝。次日,下诏准许竣工。十一月新渠成,十二月新堰成。灌田4000多亩。百姓欢欣歌舞,遂名渠为“刘公渠”,堰为“彭城堰”。又令百姓在水堰两岸广植杞柳,下垂根以固堤,上生材以备用,连年旱灾,渠下的田地仍然得到丰收。从此,县民享有长久的水利。学士刘禹锡撰有《去思记》。

朱 革 绍圣元年(1094)为高陵县令。初到任,即打击豪强,惩办劣绅。巧取豪夺,鱼肉乡里的人逃往他乡。次年,政通人和,境内安定。首建宣圣庙,后又创修儒学(县学),使本县科举教育为之一振。

种师道(1049~1126) 字彝叔,洛阳(今河南洛阳)人。北宋名将。少从张载学。绍圣年间(1094~1098)为高陵县令。忧恤民瘾,循行阡陌。常与骚人墨客赋诗唱合。后从军塞北。历官洛州防御史、渭州知州、保静军节度使、静难军节度使、京畿河北制置使。官至太尉。病卒。谥号忠宪。《宋史》有传。

赵天佑 字亮功,华州(今陕西华县)人。绍圣四年( 1097)任县尉,佐种师道为政,以文称著。县内遗诗6篇。

张 翱 字子翔,淄川(今山东中部)人。大定十三年(1173)进士,授单州军事判官。不久,改任狄道、北海、高陵三县令。爱民至诚。教民以孝悌廉耻,不乱用刑罚,更不采用酷刑。偶然施刑,民亦觉罪有应得,心服口服。有告兄毁夺弟妻妆奁,遂以兄弟长幼之礼劝谕,被告悔悟而去。有妯娌不和,在县署怒骂不止,以正理给以训斥,两人惭愧而告罢。3年期间,所断诉讼案件数百起,均使幡然悔悟,改过自新。士子荒费学业,皆进行教诲。后升为东京留守推官、解盐副使。离任后,县民曹章率父老画像构祠供奉。仕郎张建撰有《去思碑》。

张 崈 字子高,先世为北京人。以恩荫授官。大德年间(1297年~1307),任高陵县尹,兼诸军奥鲁劝农事。县有白渠之利,土地肥沃,收入数倍于它县。官府设置卫所,实行军屯。上缴的粮食存放县仓,常达数百石。朝廷恐变腐,分配县民,以救济贫困。前任县尹贪恣多诡,低买高卖,从中渔利。县民上告,宪司查办,解除县尹职务。县尹反诬县民枉告,县民满腹冤屈。张到任后,见百姓和顺善良,官吏戒慎敬肃,肯定乃是诬告,平息了官司。县内的婚姻案件甚多,县吏借以敲诈钱财,收受贿赂。当事人倾家荡产,无可奈何。张到任后,严肃查办索贿受贿官吏,改革办案程序,使索贿和受贿无隙可乘。县衙寂然,无复再讼。每年春季,循行乡里,布衣草帽,亲带干粮,随从官吏两三人。所到之处,教民种桑、力田、养殖牲畜。对于税赋,均其贫富,合理分摊。闲暇时,独处一室,左经右史,学习圣贤之道。奉上接下,柔而有立,刚而无虐。在任7年,始终如一。离任后,县民怀念不已。立有《去思碑》。

张 锦 山东人,正统年间(1436~1449),以国子生任高陵知县。旧县城系隋大业七年(公元611)所建,年久倒塌,锦重新扩建,周四里三十步,又曰五里三分。正统十四年(1449),又建县署、县学、圣庙。善医术,常配制膏丹,公务与施治相伴而行。病愈后,到县衙前叩头致谢者络绎不绝。

张 琦 字锺润,山西安邑(今夏县西北)人。以明经第一任山东宁阳教谕。景泰七年(1456),升为高陵知县。在任4年,兴利除害,专以孝悌教人。不尽心孝养老人者,罪以劳役,查获的逆子奸猾,即给以处死。于是愚顽之徒和忤逆之子皆逃往它乡。天性忠廉刚正,而面色苍古,人称“铁脸”。临死之际,囊无遗资,县丞欲将库金赠给,他拒绝说:“这是人的所为吗?我有几个儿子,耕者自能力田,读者自能力书,我已满足了!”即取出掌管的钥匙和公文,交予县丞,暝目而逝。

刘 安 字定之,赵州临城(今太行山东麓)人。弘治初(1488~1492)以监生任高陵知县。除俸禄外,毫发不取。吃的是官府配给的米面,用马粪烧火煮饭。县有一伙刁猾的官吏,上下勾结,合伙贪污。刘即将其逮捕,全部革职。贪污者结党诬告,上官不辨雌黄,反以刘安无能而解除职务。

杨 舟 字济川,河南孟县人,弘治六年(1493)以举人任高陵知县。刚毅果断,有浩然之气。县署公文皆出已手,上下左右都不敢隐瞒真情。子弟借权势而敲诈民财,杨知后,气得几乎要死,踢打得头破血流,后辞官回乡,因中气虚弱而卒。

朱 璜 字敷威,山西阳曲人。弘治十二年(1499),以举人任高陵知县。刚正方直,敢作敢为。豪右敛手,盗不敢犯,刁猾之徒远投他乡。县衙清静肃穆,官吏无索贿受贿之事,政事速议速决。上司巡查,虽细微未节,亦能对答如流。年考卓异,升平凉宛马寺丞。

贺 璠 字宝之,山西崞县(今原平县)人。正德年间(1506~1521)初,以举人任高陵知县。闲雅安静,恬淡自乐。严禁徇情枉法,即是达官贵戚亦不敢走门路,通关节。又怜惜百姓疾苦,毫发不取。但囿于左右蒙蔽,使应惩处的豪绅未受惩处。

辛九龄 字希强,山西尉州(今河北尉县)人,正德年间(1506~1521),由盐海令调任高陵知县。行为检点,颇具声威,瞻顾周到,县衙井然。但溺宠左右,不善巡查,对下属挟取民财之事,往往不闻不纠。

徐孝贤 字宗义,四川江津人。举人。嘉靖十九年(1540),由蒲城教谕升任高陵知县。正直无私,生活清苦,处事果断,吏民皆不敢欺。每次下巡,自带粮米,不用里甲一菜。出入乘马,前导不过数人。又刻印出版吕楠所撰《高陵县志》。未久,因母去世而离任。

彭应参 号鲁轩,河南光山(今河南东南部)人。万历八年(1580年)进士。万历十五年(1587)任高陵知县。当时,县驿递数倍于它县,民负过重。彭力请上司减免其征。律己廉洁,明于讼案,不受请。查办贪官污吏、惩治群匪贯盗、革除里长酒饭、严禁斗吏卖水、赈济灾民贫户、修建颓陋学校、清查滩地匿粮、辟建义地公墓。还命医施药,救治病困。政绩卓异,诏选入京。去之日,县民攀辕卧辙挽留。

赵天赐 字受之,山西孝义人。举人,有文才。泰昌元年(1620),任高陵知县,多惠政,修渠之功尤著。明广惠渠,渠首窄狭,泾水泥沙滚滚,加之上游群众常放牧牛羊,毁坏堤岸,淤塞渠道,水不及下。天启二年(1622),兼任泾阳县事,除动员泾阳、高陵两县受水利户岁时维修外,并出示文告,刻之于石,晓之于民。文告称:“兵巡关内道沈示,仰渠旁居民及水手知悉,如有牛羊作践渠岸,致土落渠内者,牛一头,羊十只以下,各水手径自栓留宰杀勿论,原主姑免究;牛二头,羊十只以上,一面将牛羊圈栓水利司,一面报官锁拿原主,枷号重责,牛羊尽数辩(变)价,一半赏水手,一半留为修渠之用。特示。高陵县知县兼泾阳县事奉文引取赵天赐”。渠下一时形成制度,免除了淤塞之患。

聂 溶 字若狄,河南洛阳人。举人。天启二年(1622)由合阳令调任高陵。在此以前的万历二十四年(1596),西安开局织造,向下属府、县摊派征丝税务,本县实无专司买卖之业,而税务与它县相同。后织造局停办,民仍服此役,所有税役皆按丝户摊派。聂溶到任后,削去公事文书,县民尽免其征。

葛 爌 瀛海人。天启六年(1626)任高陵知县。县不产一毛,不设一机,又无贸易之店,不知从谁开始,立有绒毛行业。官吏每年取偿,吏卒借以勒索,县民苦累不堪。葛到任后,哀于民苦,奏请上司永为革除。

刘 祚 字子延,河南信阳人。以举人任高陵知县。廉洁奉公,不施诡随,不迎奉上司,不中饱私囊,上官怨其憨直,不肯支持,使其治县才能未能发挥。曾写诗退思堂,以明其志。其诗为:“一官到此两经春,不愧苍天不愧民。神道有灵应识我,去时还如来时贫”。

朱 伟 顺天府宛平县(今北京市西南)人。明经。康熙二十四年(1685)知县事。历时8年,奉公守法,政绩显著。当时本县水利失修,地瘠民贫,上司认为乃封君之地,税役数倍于它县。伟到任,痛恤民忧,革除一切不合理的临时摊派,正供之外不取民间一丝一粒。公事缺乏开支,每年从家中补给数千金,以至家业消耗殆尽。还修洪堰渠,以兴水利;开放预备仓,以活饥民;分发牛种,以招流亡;修学校,以振文风;严行保甲,以靖地方;劝息词讼,以厚风俗。廉慈仁爱,民歌之谓父母。因政绩卓异,晋升为云南嵩明知州。

熊士伯 字西牧,别号遁庵,江西南昌人。选贡。康熙五十六年(1717)由南康府教授升任高陵知县。开泾渠、清滩田、复茶店、减盐税,尽心于民。其时广惠渠口泾水日下,不能人渠,仅靠山泉,只有泾阳、礼泉尚可受利。本县地处下游,十不灌一,天降大旱,民苦不堪。熊到任,即图振兴。不远百里,屡至堰口,察看原由。并两次捐募土、石,循旧迹北掘五丈,从龙洞空处,南凿丈余,筑成龙洞天窗二丈余,南北沟通后,渠下灌溉面积扩大一倍,礼、泾暂免壅塞之患,三、高暂免亢旱之虑。并提出旧渠宜浚、水手宜备,浚土宜远、渠斗宜清、限截宜均、水期宜更等6条建议。撰有《泾渠议》、《详龙洞已开文》两篇。又聘县学博樊景颜编修县志,虽未告成,而晚年心血耗费殆尽,卒于官。

丁应松 字锦抒,浙江嘉善(今嘉兴市东北)人。以举人于雍正九年(1731)任高陵知县。为人仁慈,重视教化。到任即询问民间疾苦。此前,县署每年开征田赋,各里派银五六两作为开支费用,又有守城游兵炮手30余人,每年需开支二百余金,皆取之里甲。力请上级官署,永为革除。县志自明时吕楠修后,已一百多年。恐文献湮没,继聘县学博樊景颜重新编辑成书。

润 之 讳德亮,满洲正白旗人。嘉庆二十四年(1819)进士,道光十三年(1833)任高陵知县。博雅能文,以经术治理。在县十几年,一无变更。道光二十七年(1847)县内灾荒,首捐廉为,并倡谕富人出资助赈,得钱万余贯,分济灾民,多所全活。又以剩余建养济院,置租田,孤苦之人,皆得所养。任用之人,皆以文称著。但本性傲慢,故经6次考核才升为定远同知。离任时,四乡父老子弟争置壶浆、酒果、鸡黍,为其祝寿。治县长久,视县如家,人虽离去,但县之人文风俗事事不忘。

梁书麟 字芝圃,广西新宁(今湖南邵阳市西南)人。道光十一年(1831)举人。咸丰八年(1858)任高陵知县。秉性敦厚端正,毫无私苛。县内汉回杂处,一视同仁,遇有角斗,据理执法,故人皆心服口服,而回民尤感恩戴德。同治元年(1862)回民起义时,因失守县城而被发配从军,未行病卒。

徐德良 字韵坡,江西龙南(今江西桃江上游)人。副贡。同治三年(1864)任高陵知县。刚果敢为,精于为官之道,长于审理讼案。到任即以除暴安良为重务,以法惩处横行乡里、为害百姓的异端教。道光年(1821~1850)以来,龙洞渠年久失修,罅漏淤塞,水利不兴,田赋照征,百姓疾苦尤甚。徐痛惜民瘾,慨然立志为民兴利。令渠旁利户,农闲各自疏通渠道。因县去水源较远,上游常壅水专腴,积重难返,则谋划另开新渠。在县界岸上购地掘数大池,用水龙汲水入池,引之入渠。并露宿工地,亲自督治。无奈土松易渗,泾水泥沙数斗,池未及满,已渗其半,又为泥淤,至无成功。但开创了本县汲水灌田的历史。

王海涵 甘肃伏羌(今清水县)人。进士出身,供奉翰林院。光绪二十五年(1899)和宣统元年(1909)两次调任高陵知县。孤芳自赏,落拓不羁。到任后,既不结交势要,又不接受拜谒,尤对为富不仁者深怀忌怨。办案凡遇富豪,必大索其银两,然贪赃不枉法。弄清是非曲直后,以理判断,绝不冤枉好人,有“硬赃官”之称。

中华民国

戴夏德(1892~1932年) 意大利传教士。民国四年(1915)三月七日来华,传教于山西广灵等地。六年(1917),偕同山西太原教区主教希贤以及意大利传教士,由晋入陕,监理高陵通远坊天主堂大修道院。十七年(1928)五月十八日,被罗马教堂任命为陕西关中教区主教,任职3年有余。二十一年(1932),偶染伤寒,医药无效,卒于通远坊天主教堂。

戴夏德在通远坊修道院安置自动发电机,设置地动仪,监测地球变动。九年(1920),又修建气象台,预报天象气候变化。戴氏精通物理和机械学,尤精通电学,把工业发达的欧洲国家的一些重要学科,如数学、物理学、化学、地动学、天文气象学、机械学、电学等列为教徒学生学习的课程,并设有理化仪器实验室。还带来汽车、自行车教教徒学生使用。这些先进科学技术知识的引进,在客观上促进了中西文化交流。

中华人民共和国

吴振沙(1926~1971) 河北省定县人。1941年,奔赴陕甘宁边区从事革命。解放战争时期,在第一野战军从事军旅生涯。新中国成立,先后在西安炮校任军事教官,渭南军分区任作战科长,陕西省军区任作战处副处长。“文化大革命”期间,于1968年调任高陵县人民武装部部长,从事“支左”工作。是年9月高陵县成立“三结合”革命委员会,吴振沙以军代表身份担任县革委会主任。1970年8月调回省军区。1971年5月12日在省军区“批陈整风”学习时,被林彪、“四人帮”反革命路线迫害致死。

吴振沙处事果断,有始有终。生活简朴,联系群众。常轻装简行,私查下情。饮食起居不烦服务人员劳累。在任县革委会主任期间,目睹县内工业,特别是支农工业与农业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先后决定筹建县氮肥厂、磷肥厂、乳品厂、造纸厂、建材厂、五一煤窑、自来水厂;扩建县修造厂、机械厂;恢复县建筑队等。至1971年,相继投产,使县内工业企业由1968年的14个增至32个,工业年产值由1968年的555.27万元增至951.47万元。基本解决了农用化肥供应,农机具需求和城镇吃水问题。1968年,筹建县氮肥厂时,因县财力不足,发行“地方工业建设投资债券”。省至中央有关领导人认为,国家宣布既无内债,又无外债,而吴向群众借款,有损于国家威信而被点名批判。但他始终无悔。此时,县内四旁林木破坏严重,吴即发动机关干部、中小学生、社员群众于每年春季开展植树造林活动。四旁林木由1968年的24万株增至1971年的584万株,育苗面积由200亩增至1200亩。为保护林木,明令各社、队成立机构,订立护林制度,指派专人严加看管。每次下乡检查工作,必检查林木管护。发现啃食林木的羊只,即牵至县革委会院内,对畜主进行严厉的批评和处罚,为管护人员撑了腰,壮了胆。使破坏林木的风气很快得到遏制。几年后,渠路林木成行,村村绿荫覆盖。群众至今仍怀念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