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学御制《八行八刑条碑》文
宋 张瓛奉敕建置
设学校,置师儒,所以敦孝悌,明人伦。朕考成周之隆,教万民而宾兴,以六德六行。否,则威之以不孝不悌之刑。比已立法,保任孝、悌、姻、睦、任、恤、忠、和之士。去古绵远,士非里选,习尚科举,不孝不悌有时而容。故任官临政,趋利犯义,诋诎贪污,无不为己。近因馀暇,稽《周官》之书,制为法度。诸士有善父母为孝;善兄长为悌;善内亲为睦;善外亲为姻;信于朋友为任;仁于州里为恤;知君臣之义为忠;达义利之分为和。诸士有八行见于事状,著于乡里,耆、邻、保、伍以行实申县。县令、佐审察,延入县学,考验不虚,保明申州。如令诸八行:孝、悌、忠、和为上;睦、姻为中;任、恤为下,士有全备八行,保明如令不以时,随奏,贡入太学,免试为太学上舍。司成以下,引问考验。较定不诬,申尚书省取旨,释褐命官,犹如拔用。
诸士有全备上四行,或不全一行而兼中等二行,为州学上舍上等之选;不全上二行而兼中等一行,或不全上三行而兼中二行者,为上舍中等之选;不全上三行而兼中一行,或兼下行者,为上舍下等之选;全有中二行,或有中等一行而兼下一行者,为内舍之选;馀为外舍之选。诸士以八行中三舍之选者,上舍贡入。内舍在州学,半年不犯二等罚,升为上舍;外舍一年不犯第三等罚,司成以下,考验行实闻奏,依太学贡士释褐法取旨推恩;中等依太学上等法。待殿试年推恩;下等依太学中等法。诸士以八行中选,在州学、若太学皆免试,补为诸生之首。选克职事及诸斋长,谕以八行。考试为上舍上等,其家依官户法;中下等,免户下支移,折变,借身丁;内舍免支移、身丁。
诸谋反、谋叛、谋大逆,子孙同。及大不恭,诋讪宗庙。指斥乘舆,为不忠之刑。恶逆诅骂,告言祖父母、父母;别籍异财供养有缺;居丧,作乐自娶;释服匿丧,为不孝之刑。不恭其兄,不友其弟、姊、妹,叔嫂相犯,罪杖,为不弟之刑。杀人、略人、放火、强奸、强盗若窃盗,杖及不道,为不和之刑。谋杀及卖略缌麻以上亲;殴告大功尊长,小功尊属,若内乱,为不睦之刑。诅骂告言外祖父、母,与外姻有服亲;同母异父,亲若妻之尊属,相犯至徒,违律为婚,停妻娶妻,若无罪出妻,为不姻之刑。殴受业师,犯同学友至徒,应相隐而辄告言,为不任之刑。诈欺取财、罪杖;告属耆、邻、保、伍,有所规求,避免;或告事于已,为不恤之刑。
诸犯刑,县令、佐、州知,通以其事目书于籍,报学,应有入学按籍检会施行。诸士有犯不忠、不孝、不弟、不和,终身不齿,不得入学。不睦十年,不姻八年,不任五年,不恤三年,能改过自新,不犯罪而有二行之实,耆、邻、保、伍申县,县令、佐审察,听入学。在学一年,又不犯第三等罚,听齿于诸生之列。
宋(大观三年)
儒学《饬卧碑》文
清 顺治十四年颁行
——生员之家,父母贤智者,子当受教。父母愚鲁或有非为者,子既读书明理,当再三恳告,使父母不陷于危亡。
——生员立志,当学为忠臣清官,书记所载忠清事迹,务要互相讲究。凡利国爱民之事,便宜留心。
——生员居心忠厚正直,读书方有实用,出仕必作良吏。若心术邪刻读书必无成就,为官必取祸患。行害人之事者,往往自杀其身,常宜思省。
——生员不可干求官长,交结势要,希图进身。若果心善德全,上天知之,必加以福。
——生员当爱身忍性,凡有司官衙门,不许轻入。即有切己之事,止许家人代告。不许干与他人词讼,他人亦不许牵告生员作证。
——为学当尊重先生,若讲说皆须诚心听受。如有未明,从容再问,毋妄行辨难,为师者亦当尽心教训,勿致怠惰。
——军民一切利病,不许生员上书陈言。如有一言建白,以违制论,黜革治罪。
——生员不许纠党多人,立盟结社,把持官府,武断乡曲。所作文词,不许妄行刊刻,违者听提调官治罪。
高陵县人民政府布告
高陵县为我人民解放军已获解放,本府为稳定金融,恢复人民生产,繁荣社会经济,安定人民生活,特布告如下:
一、凡我民主政权所属地区及城市,一切交易讲价、记账、财政收支,均以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人民币为合法的统一货币(其它解放区货币为辅币),任何军民等遵照行使,不得拒人民币与其它解放区货币的比价如下:甲、1元人民币等于北海币和冀南币壹百元使用。乙、1元人民币等于晋察冀边币壹仟元使用。丙、1元人民币等于西北农币2000元使用。
、敌金元券自公布之日起,一律禁止流通。商民等存有敌金元券者立即向敌占区推出,购回有用物资,以免即将成为废纸,遭完全损失。
三、白洋、黄金、白银一律禁止流通使用(准许私人保存),凡持有白洋、黄金、白银备用者,到银行兑换人民币、农币使用。除人民银行委托收购者外,任何公营业及商民人等不得私自买卖。
四、为限期结束金银流通,市场自五月十七日起至六月初二日止,在此期内结束金银流通市场。逾期查获,一律没收。违者依法惩处不贷。
此布
民国三十八年五月十七日
高陵县土改实施计划
甲 全县16个乡(无区设置)共计户口15383户,农业人口79951人,商业人口1899人,共计81850人(男43669人女38181人)。全部可耕土地面积337113.356亩。现将这次可能分配土地数字于后:
(一)地主、教会、学校、农场等占有数字。
1.地主共65户,人口386人,占全县总户数0. 42%;占有土地5832亩,占总面积1.24%。
2.教会地228亩(通远坊教堂128亩,12乡100亩)。
3.学校地,中学、完小793亩;普小1500亩(2乡一处7亩,4乡4处85亩,5乡5处300亩,6乡6处200亩,12乡6处20亩,最多为竹林寺普小79亩,岳华村35亩等)。地的来源,主要是由庙地转给,或捐钱买有,但数字仍不十分正确,以后当在实际工作中可查出。
4.农场地1400亩(12乡岳华村,还有2乡李百朋180亩)。
5.河滩地7017亩。
6.银行地360亩。
7.外县地主押人本县地4273.36亩。
8.商业资本家出租土地约1500亩(公顺成443亩,德茂昌300亩,隆盛生41亩……等)。土地来源纯系高利贷盘剥农民折的。
9.无主余地280亩(内有12乡岳华村绝户地80亩)。
以上共计土地23167.236亩,占全县可耕地面积6.87%左右。以全县去年订的成份来看,地主富农仍有错误的,即是能构成地主成份的订成富农。今年可依照政务院颁布的“关于划分农村阶级成份”这个文件精神,另行评定成份,地主是会增加的。各普小校产,因过去掌握在董事会手里,此次调查有将地权转入私人名下的,在土改实际工作中发动群众,土地数目字是可以增加的。
(二)本县根据现有贫农5448户、雇农88户,贫农每人平均土地3.7亩。去年中贫农阶级划分模糊,无地及少地者约占一半,分地者约有2824户,再加雇农88户,共2912户,每人平均分得土地8—9亩。
(三)土改中力量组织情况
1.本县老干部占5%,新干部占95%。解放一年来学习不深入,一般老干部工作敷衍,有官僚主义作风。新干部一般工作积极,但教育不够,阶级观点模糊,有个别为人民服务人生观未确定,工作稍不如意,即不工作思想落伍要回家。因之影响各种工作,今后当设法克服。主要是针对思想上存在问题给以教育。
全县党员542人,占总人口0. 66%,多为后补党员,思想不纯,政治觉悟较低。团员409人,占总人口0. 49%。自整编后,团工委杜岗同志返家未来,负责无人,流于形式,因之有许多团员,入团不知干什么。
2.农会会员4161名,占总人口5%强,组织散涣,在土改中仍要加强吸收教育。以现在的农会在乡村仍不能起应有的作用。有的农会被地主操纵,分化利诱,阶级觉悟不够。数量应发展到总人口60%以上。
3.特务匪徒无公开活动,但暗藏的仍有。地富一贯道活动少了,但转入暗中,对于土改工作仍是一种阻力,应引为我们严重警惕。
乙 土改前准备工作。
略。
丙 土改工作时间、步骤及配合工作。
(一)第一期土改工作之进行,由10月20日开始,到12月15日,共55天,进行7个乡土改(即2、4、5、8、6、7、16)。……参加土改干部122名。这时配合工作是秋征,减租秋收及副业生产等。
(二)第二期土改工作进行,由12月25日开始,到3月5日止共78天(春节留18天时间进行春节娱乐及春耕宣传)……。参加干部约132名。
两期工作除整个结合贯串生产外,工作还要结合清理敌伪人员及一贯道组织个别的恶霸说理大会,以及防匪肃特等工作。
丁 土改中如何发动群众。
(一)宣传政策讲明来意。
1.利用各种会议场合,宣传土改政策,讲明我们来意。宣传内容:(1)为什么要土改、征收没收的对象(须联系乡上实际情况),土地没收后如何分配,为什么要保存富农经济并且保存富农经济是长期。(2)按不同的情况分别对待。有恶霸地主,应开说理会,普通用谈判方式;对富农不动,富农是长期保护的;中、贫农是永远团结的,贫雇农不但是为了分地,而且是为了提高生产。宣传方式,防止手工业式的,要广泛宣传:(1)利用农民代表、人民代表大会,以及各级学校配合黑板报等。(2)避免干部包办代替,要认清土改是群众自己的事情,绝对相信群众,依靠群众,认识是群众自己翻身运动,确实走群众路线,建立群众观点。
2.整顿与发展群众组织:(1)整顿农会。农会在土改中为合法执行机关,必须加强组织、划清敌我,大量发展农会会员、青年、妇女尽量吸收。(2)党员、乡村党员应加以教育,党支部在土改中,要起骨干作用,并在土改中培养积极分子,土改后,即可发展为党员。
3.打消群众顾虑。群众中认为土改不顶事,分配数字少,要地人多。我们应给群众解释,讲清道理:(1)提高群众觉悟。群众有顾虑,敌特分子造谣,落伍干部不积极,引起群众顾虑。我们要克服。(2)群众怕土改不彻底,怕得罪人,干部要给群众撑腰。(3)要以群众利益为出发点,群众比较现实,在土改中必要时可提前解决些关于群众利益的问题。
(二)帮助群众掌握材料。
1.干部生活要大众化。下乡干部须于群众打成一片,生活大众化,帮助群众生产等以了解恶霸地主等材料。
2.掌握材料。掌握群情,说理斗争会须要完全成熟的材料,事先得有布置有计划要掌握群情,且忌乱打乱斗现象,不宜以封建反封建说理斗争,会最多不得超过三天。
3.使用培养甄别积极分子。须认清真假,不要积极一时。好的要真正建立在贫雇农利益的基础上。
4.在反动势力强大地区,给群众撑腰,干部要与人民法庭结合,发动群众。
(三)和群众当前迫切利益相结合。
发动群众做宣传工作要从群众当前迫切利益做出发点,召集群众讲话时间不宜太长,以两点为限。除了讲土改政策外,其他如减租、生产、防荒,公粮合理负担,以及未清理的支前工作,敌伪人员的清理,罪大恶极的恶霸应有准备的掌握材料,开说理会(允许双方争辩)适当赔偿些群众物资,以释群疑。在各乡群众会上要掌握住群众,绝对避免乱打乱喊的现象。发动群众上是一种艰巨的组织工作,群众在未动起来以前,情绪很低,若待有方式的发动起来则表现很积极,干部要掌握住这一点。在说理斗争会上还会有许多陈事提起来,只要是大问题能够解决的,给以适当解决。否则可留下待以后解决,不要演成钻牛角的延长时间。
戊 如何顺利完成土改。
1.继续深入整顿干部思想作风,端正政策观点。以两级干部会学习文件,掌握文件精神。在土改中考验干部思想政策观点,建立确切为广大人民服务的观点,坚定立场,贯彻土改政策。同时在工作中实践土改政策,并在土改过程中有计划的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克服干部中的缺点,并将整党精神贯彻到乡支部中去。
2.整顿和教育发展农会,党团组织,审查乡农会,洗刷地富及其代理人。要选积极、正派、有威信的人。还应注意选中农能办事者,至少在会员中占三分之一人数,并发展有作为的妇女参加。对于思想不正、有毛病而已入农会的会员,应采取教育纠正其错误。扩大农民力量,最低发展农民男女青年,老年有60%~80%的人参加农会组织。更应吸收贫苦革命知识分子,其他劳动人民参加,才能有力量领导土改,顺利完成任务,为将来生产建设打下良好基础。
党员要认真审查,落后的采取教育,个别投机与阶级异已分子,应坚决洗刷出去,以便纯洁组织。并应在土改中注意纯洁积极分子,在土改后吸收到党团来。逐渐形成乡村领导一切工作的真正核心。
3.加强民兵治安组织。土改是消灭数千年的封建、地主的土地制度,转向农民所有制,因之民兵治安必须审查整顿,纯洁组织对于枪枝应注意掌握在可靠分子手中。还要加强巡逻放哨,检查工作,不可稍有疏忽,以免发生意外,以利土改工作之进展。
对于敌伪人员,清理罪大恶极的,掌握材料(经分区批准),组织说理会。对一贯道的反动迷信活动要普遍宣传揭破,搞清的、条件成熟者,呈报分区批准取缔,对继续活动的匪特要镇压肃清。
4.划清阶级。进行征收没收土地及分配,特别注意地主与富农界限,一般富农与地主式富农划清,才能正确的进行没收和征收。
订地主成份,地主式富农成分,经自报公议,三榜定案(但以上成份须经县批准,在未批准前不可公布),其他由乡确定。每个同志,尤其本县的,在你工作的乡或家乡,写出两户或三户已定的但你怀疑的地主式富农,富裕中农成份的具体详细材料意见和土改中个别问题的处理意见。如教会地、农场地义渡地等,呈报上级研究决定。对分配给贫雇农的农具、耕牛、粮食、房屋等也应经农会研究,群众通过,三榜定案。
5.在土改中互相联系,互相交流经验,务使搞得正确。
己领导问题。
1.干部要统一支配,不能强调本部门本身工作,随便脱离工作岗位,尽可能凡抽调出的干部,自始至终,参加到底,以防前紧后松,先细后粗,可能时民大要求参加15名到20名加入进去。各部门如有妇女干部,可抽出参加土改,使在土改中发动妇女,使妇女觉悟提高一步。
2.多交流工作经验,除县土改委员会经常出巡外,并在每一段中召开三次到四次组长联席会议,县上专门设三人对提出的问题进行研究。
中共高陵县委
1950年10月
《关于实行大包干责任制中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摘录
一、土地承包问题
1.土地划分原则上以人头为主,人劳比例开成,劳占部分最大不能超过二成。劳力计算,以习惯年龄为准,男的18岁至50岁,女的18岁至45岁为全劳动力;男51岁至60岁、女的46岁至55岁以及16岁至17岁的男女青年为半劳动力。也可以按过去已评定的劳动底分作为划地依据。
2.土地划分尽量做到公平合理。按照地质、地形和水利条件划分土地等级,以地等定常产,以常产求均衡,划分到户;也可以按照“标准亩”,划分到户。为了便于耕作管理,划地时,尽量做到土地连片,不宜过于分散、零碎。
3.参加划地的人口,以截止8月31日前应参加分配的人数和正在服现役的义务兵为计算依据。土地划分要有利于计划生育。大队、生产队干部和社员一样对待,划分土地。民办教师、医务站人员、双代员、社队企业人员和在外有固定收入的临时工、付业工等,只划给人头部分。人多劳少的困难户和劳弱户,要求少包地的,应当允许。应将土地交回集体留作机动地。“五保户”要求承包土地的,生产队可在他们力所能及的情况下,酌情划给一定数量的土地。土地承包后社员个人不能随便转让。
4.每个生产队都要留一定数量的机动地,用于解决制种、育苗、庄基地和人口变化调整承包地等问题。机动地一般应占集体作物总面积的5%左右为宜,可以少留,但不许突破。机动地可以实行专业承包的办法,由有技术专长或劳多户承包经营,采取定产包交、收入开成等方法,需要时及时收回。
场面地由生产队统一管理,统筹安排,一般应占粮田面积的10%左右。为了提高土地利用率,增加社员收入,农闲时在不影响碾打晾晒的前提下,可以按社员承包粮田面积的比例划分到户,种植经济作物,收入归己。
5、土地划分后,要保持相对稳定,一般应在三、五年后调整一次。具体时间由社员民主讨论确定。
二、关于牲畜饲养管理问题
牲畜饲养管理可采取以下办法:
1.牲口折价,分户喂养,养用合一,价款分期收回。
2.牲口折价,联户编组,以地带畜,选户喂养,联户使役,保本保值,或者分期收回价款。
3.统一饲养管理,统一调配使役。
需要倒换或出卖牲畜须经生产队同意、大队批准。对随意出卖牲畜者要及时收回全部价款。
三、关于固定资产和农具处理问题
大中型农机具一般由生产队统一管理。可采取“几定一奖”、利润包干的办法,承包给专业组、专业户、专业工。社员使用农机具要合理收费。
中小型农具(包括半机械化农具)合理折价,固定到一户或几户联合使用,价款分期收回,作为公共积累。
生产队房屋仍属集体公共设施,可用作库房或文化娱乐场所,也可以租给专业组、专业户、专业工或社员个人使用,谁用谁修。确系险房,须经大队批准,恰当处理。
四、关于水电设施管理使用问题
保护好水利设施和保持水利体系的完整性。渠水灌溉按现行有关管理办法执行。机井及配套设备可以由队统一管理,采取专业承包的办法,分户灌水,按时计费。专业人员的报酬,从收费中解决。也可以按机井方位和灌区面积确定联户范围,推行专人管理,合理付酬,按时计费,自负盈亏。
五、关于树木问题
集体树木和果园、苗圃要迅速落实管护责任,明确归属权限。田间地头树木,折价随地到户,归社员所有,定期收回价款。
县、社干路和斗渠、干支沟、河坝、生产路两旁的树木(包括确定的歇苫地)仍归集体所有,统一管理,专人看护,收益归队。也可以分段管理,专业承包,增益开成。
砍伐树木要严格履行报批手续,严禁乱砍乱伐。对破坏和损坏树木者,按县人民政府颁发的“关于保护树木、发展林业若干问题的决定”即二十条和高政发〔82〕64号文件的规定予以查处。今后的树木更新,由队统一规划,谁栽归谁,权属不变。
六、关于队办工付业问题
坚持继续办好队办工付业、农付产品加工业和其它多种经营项目。经济效果较好,群众满意的队办工付业,要落实经济责任制,坚持办好,不准随意解散和分掉。已经停办,群众要求恢复的,应尽快地恢复和发展起来。对群众性的公益事业也要注意保护,切实管理好。
七、关于债权债务问题
对集体现有的固定资产、库存粮食、物资、现金、债权债务要认真清理,逐项登记造册,张榜公布。积累基金和储备粮由队管理、使用,不能平分或变相平分。储备粮可以国代队储,也可以分户保管。
生产队所欠行、社贷款,一般的由集体偿还,不给社员分摊。少数队由于贷款数量大,一、二年内集体偿还有困难的,可按地、劳各半给各户分摊一部分,由社员偿还。
社员的超支、欠款,要逐户落实,作出计划,分期偿还。对逾期不还的,要按行、社给集体现行贷款利率计息。过去已经实行的,不再变动。
队欠社员款,也要逐项清理,逐户落实,可以抵作牲口、农具折价款和上交集体提留款,其余部分,生产队同样要作出计划,一、二年内还清。
八、关于包交、提留和义务建勤问题
凡应上交国家的农业税、粮、棉、油征、超购任务和集体提留部分,都要以各户承包面积总产量或标准亩为计算依据,分摊到户,由社员完成。社员交售农付产品可以实行户交队结的办法,也可以户交户结,具体办法由社员民主讨论确定。
集体提留部分一般应占社员承包总额的8%左右,最多不超过10%。承包总额,即粮、棉计划产量的总值。计价办法,粮食按社员分配价格,棉花按上年中级皮棉收购价格计算。
义务建勤用工原则上由劳力承担,生产队要严格掌握。每个劳力全年负担不超过十个工日,每个工日值暂定1元,年终结算,现金找补。
九、关于承包合同问题
生产队和社员都必须签订承包合同。合同要服从国家计划,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主要内容应包括粮、棉种植面积,计划产量指标,向国家上交粮、棉、油任务,上交生产队的集体提留和分期偿还的各种款项以及双方认为需要填写清楚的其它项目。合同一式三份,大队为监证机关。合同期限应与承包土地调整时间一致。合同签订后,应受法律保护。
十、关于保护集体财产的问题
生产队要教育广大干部、社员群众,保护和利用好现有的公共财产和各种生产设施。社员对承包的土地只有种植权,没有所有权,不准出租、买卖、转让、弃耕和雇工耕种,不准建房、葬坟、挖坑起土,不准破坏原有的排灌设施。违背上述“几不准”而又教育不改的,土地应予收回。大队农场、科研站要坚持办好,落实生产责任制,不准解散平分,不准吃“大锅饭”。在实行大包干责任制过程中,要教育广大干部不准随意侵占社员经济利益,不准请客送礼,不准突击花钱,不准挥霍浪费;要教育社员群众树立爱护集体财产的道德风尚,不准乱拿乱摸、哄抢集体财产,对丢失的集体财物,应予追回,不能撒手不管;不准借落实生产责任制之机,伪造、涂改、烧毁条据,撕毁账目,情节严重、手段恶劣者,要追究刑事责任。
中共高陵县委
1982年8月20日
关于清除腐败加强廉政建设的决定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精神,清除腐败。加强廉政建设,增强党的战斗力和凝聚力。县委、县政府决定,近期各级党组织要认真抓好全县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八件事。
一、进一步清理整顿公司,坚决制止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
1.党政机关与所办的企业(公司),必须彻底脱钩,不允许明脱暗不脱。
2.党政干部不得从事流通领域的经营活动,不得在企业(公司)任职或兼职。
3.党政干部不得利用职权为亲属、子女经商提供任何方便条件,其家属子女不得在本人所在单位经商,不得经营本单位业务管理范围内的经营项目。
4.任何经营单位不得超范围经营,要按规定及时交纳税金和管理费,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随意开口子减免。
、严格禁止请客送礼、大吃大喝,坚决反对铺张浪费。
1.严格控制会议就餐人数,严格执行就餐标准,除县上召开的重要会议外,一律开走会。
2.县级领导及工作人员下基层,一律吃工作餐,并按规定标准付清钱粮,不得上酒或饮料,不得索要或接受土特产品和馈赠礼品。
3.党政干部要带头从简办理婚丧喜庆等事,不得铺张浪费,大操大办。
三、严格车辆管理,严禁用公车办私事,单位小车一律不得参预迎亲嫁娶。县级领导首先带头做到。
四、党政干部不得违反规定乱占庄基、乱建私房,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城镇建设规划。凡干部职工建私房的一律先停下来。县上立即对违法违章建私房的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对违法违章建私房、乱占庄基地、损公肥私的,坚决按照党纪、政纪、法纪严肃处理。
五、全面清理个人拖欠的公款公物,坚决纠正侵占集体利益的错误行为。所有党政干部职工不得拖欠公款公物,凡借公款公物的一律于九月底前主动还清,否则按党纪政纪严肃处理。
六、党政干部必须严格执行政策规定,依法办事,不得以权谋私,不得徇私枉法,不得搞权钱交易或权力交易,不得拉关系走后门,不得弄虚作假,坚决纠正吃喝风、送礼风、说情风和行业不正之风。
七、逐步实行政务公开,认真推行“两公开一监督”。各部门特别是党政领导机关及和基层群众生产生活方面关系密切的行业单位要定期公开办事程序、办事结果,全面接受群众监督。
八、严肃认真查处贪污腐化、行贿、投机倒把等违法违纪案件。近期先集中力量查处七个案件,实行县级领导亲自抓案督办,部门领导包案责任制,严肃查处,限期结案,公开处理,对说情或庇护者,根据情节进行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以上八条决定是我县近期要做的实事,必须迅速落实,有关职能部门尽快制订实施细则。县委、县政府要求,首先从县委常委和县政府领导做起,从各级领导干部做起,从县级党政机关做起,坚决清除腐败,扎扎实实地把为政清廉落实到每一个部门、每一个干部。县委、县政府号召全县党员、干部、群众要积极投身到这场反腐败斗争中来,做廉洁奉公的模范。并欢迎广大干部群众积极举报监督,帮助各级党政组织和党政干部搞好廉政建设。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八条决定,结合自己的实际,确定近期要抓好的事情并做出具体规定,广大党员和干部要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切切实实地恢复党在群众中的威信和形象,振奋党心民心,把我县的改革和经济建设推向前进。
中共高陵县委
高陵县人民政府
1989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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