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爱国卫生运动

第一节 机构沿革

民国二十九年(1940),县有卫生运动委员会,县长兼任主任委员,管理环境卫生。新中国成立后,中央提出“动员起来,讲究卫生,减少疾病,提高健康水平”卫生方针。1950年5月,县成立卫生防疫委员会,由县长兼任主任委员。1952年元月,美国帝国主义在朝鲜战场使用细菌,5月,根据中央政务院决议,县卫生防疫委员会改建为高陵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县长仍兼任主任委员。1957年,中国共产党八届六中全会后,明确爱国卫生运动的目的和任务,提出“除四害,讲卫生,消灭疾病,振奋精神,移风易俗,改造国家”的爱国卫生运动总方针。“文化大革命”开始,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瘫痪。1968年9月,爱卫会工作由县革委会办事组负责。1978年4月10日,按国务院通知精神,县恢复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革委会主任兼任主任委员,委员由各有关部门领导人组成。下设办公室。1979年,爱卫会办公室与卫生局合并。1982年9月,复与卫生局分设,经费单列。

第二节 活动

1952年5月,为粉碎美国帝国主义侵略朝鲜使用细菌,根据中央号召,全县动员,大张旗鼓地开展消灭老鼠、蚊子、苍蝇、清除杂草垃圾的爱国活动。至1953年,全县共消灭老鼠33万只,打狗2562只,灭蝇蛆880斤,灭蚊虱蚤孑孓131斤,铲除杂草1.5万吨,清理垃圾14.2万大车。1957~1958年,再次响应中央号召,开展“除四害”(老鼠、苍蝇、蚊子、麻雀)和消灭臭虫、乌鸦、狗等在内的全民爱国卫生运动。全县共消灭老鼠50余万只,麻雀122万只,乌鸦1653只,狗850只,铲除杂草2万余吨,清除垃圾120余万大车。1959~1960年,开始以全面改厕、挖蛆防蝇为中心的爱国卫生治本运动。两年间,蚊蝇在全县十分罕见。1979年春秋两季和“五一”、“国庆”、“元旦”、“春节”几个节日,开展卫生运动,以清扫、灭鼠为主。1980年,制定出市容卫生10条规定和奖励办法。1981年,又制定城镇公共卫生管理暂行条例、奖惩办法、卫生标准。1983年,按国务院规定要求,每年3月为全国“文明礼貌月”,开展“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1984年后,每年由县财政拨付灭鼠灭蚊蝇专款0.5~0.6万元,分春、秋两季开展灭鼠、灭蚊蝇运动。1986年,财政拨款0.6万元,购配灭鼠毒饵4200公斤,灭蚊蝇约130公斤,清杀面积18万平方米。使春季室内平均鼠密度由31%夹日降为9.8%夹日,野外平均鼠密度由39%夹日降为8%夹日;秋季室内平均鼠密度由42.8%夹日降为11%夹日,野外平均鼠密度由20.2%夹日降为11%夹日。是年,整修下水道200米,疏通排水渠10300米;改建集贸市场2处;评出卫生村5个,文明单位10个。1987年,根据西安市政府提出把灭鼠工作作为当年为群众办十件实事之一的要求,全县从3月9日~5月底、8月22日~11月18日分两期开展灭鼠运动。经西安市政府12月11~14日组织验收,全县鼠夹指标已达国家爱卫会规定的“无鼠害”标准。1989年,开展“爱国卫生月”活动,清理县城垃圾2万余吨,整理街心花坛3万6000平方米,拆除违章建筑820平方米,清理违章占道121处,计1300平方米,清理门前粪、土、柴堆2220处。是年,灭鼠粉块法检查,灭鼠后比灭鼠前降低21.58个百分点。传染病率比1988年下降36.43%,死亡率下降67.44%,出血热发病率下降23.1%,全年未发生一例食物中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