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培训
1950~1958年,全县招收工人1950人。职业培训按职业性质和工种的不同,学徒培训在企业内部或出外进行。学徒期为徒工、普工、熟练工,一般1~3年。此种先招工后培训的办法,一直延至70年代。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逐步推行先培训后就业的制度。至1985年,技工招生102人;至1989年,由县劳动服务公司牵头,对待业青年进行岗前专业培训,曾举办商业会计、卫生、无线电、缝纫、家电、家禽、粮食、农机驾驶等多起培训班,培训待业青年2000余人,使之在就业前就能掌握1~2门专业技术。
第二节 安置
知青安置
1968年,本县响应毛泽东主席“知识青年到农村去,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的号召,开始接收安置城市上山下乡知识青年。根据中共中央“县以上党委都要建立知识青年上山下乡领导小组和得力的办事机构”精神,1974年1月,成立“中共高陵县委知识青年上山下乡领导小组办公室”(2月划归政府编制),管理知青上山下乡工作。1968年后,先后6次安置西安市知青、外地转来知青、县内知青共4293人。1973~1981年,通过升学、招工、征兵等途径,将全部知青安排就业。
待业安置
80年代初,针对计划经济逐渐转向市场经济和待业青年就业安置的艰巨任务,1982年5月,县劳动局增设劳动服务公司,主要解决待业青年就业安置。1987年,劳动人事局内设退休退职职工管理服务所,连同省、市、县属企、事业单位分别增设的劳动服务公司及门点21个,共同管理待业安置工作。至1989年,通过劳动部门介绍,安置待业青年1157人,办理退休、退职职工子女顶替464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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