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笔 钱德有
第一章 人事
第一节 编制
高陵解放初,干部缺乏,每个部门派遣1~2人主事。1950年12月,中共高陵县委内设秘书处、组织部、宣传部、县级机关党总支、县民主妇女联合会、青年团高陵县委、县农民协会、县工会工作委员会等机构。县政府内设秘书室、一科、二科、三科、四科、公安局、法院、邮电局、粮食科、中国人民银行高陵县支行、县供销社联合社、税务局、检察署。县以下设16个乡。全县共有干部191人,其中供给制干部71人,工资制干部120人。
1951年,实行第一次定编,补充了有关部门缺额干部,全县有干部249人。1957年,整风运动后期,精简机构,紧缩编制,干部实行第二次定编。县委内设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监察委员会、生产互助合作部、财贸部、政法部、县级机关党总支、高陵报社、县工会、共青团高陵县委、县妇联。县政府内设办公室、民政科、公安局、计划委员会、财政科、税务局、粮食局、商业局、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工交局、县手工业联合社筹委会、生产建设科、教育科、邮电局、中国人民银行高陵县支行。县以下设1镇9乡(城关镇、中王乡、张卜乡、榆楚乡、崇皇寺乡、姬家庄乡、通远乡、湾子乡、耿镇乡、马家湾乡)。干部精简至106人。1960~1962年,因三年自然灾害,国家经济困难,按国家精简机构要求,共精简干部151人。1963年,全县编制干部567人,其中行政干部156人,企、事业单位411人。年老体弱者编外3人。
1978年,县级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设置71个,编制580人,在岗干部总数624人(未含教职工),其中行政干部519人,事、企业单位105人。1979年,全县干部有1947人,其中行政干部410人,企、事业单位1537人(含教职工,下同)。1984年,进行机构改革,实行政社分开,对现行机构进行调整。全县编制干部1846人,在岗2471人,其中行政干部800人,事、企业单位干部1671人。行政干部与全县总人口之比约为1:235。1989年,全县干部总数3134人,其中行政干部1004人,企、事业单位干部2130人。行政干部与全县总人口之比约为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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