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申诉告诉

从1953年起,法院接待室开始受理群众申诉、告诉工作,解答法律咨询,调解简易刑事、民事案件。1954年,受理申诉、告诉158件,调解92件。
    1983年,为加强审判监督和适应改革开放政策需要,复设接待室,建立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初步缓解了群众“打官司难”的状况。1985年,根据“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维护公民合法权益。1983~1989年,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9097人次,处理来信2166件。其中立案审理76件,结案61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