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陵县各界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大会 1949年9月22~24日,第一次会议在县城第二小学举行。应出席代表90人,实到85人。其中区、乡农民代表57人,党政机关代表13人,工商界代表6人,工人代表1人,青年团代表3人,妇女代表3人,特邀代表2人。会议听取和讨论中共高陵县委书记韩学理关于时事政治报告;邢子舟县长关于建政工作报告。会议认真答复代表提出的28条意见、建议,并作出相应的决议。提出建政后恢复发展生产、开展群众斗争、支前等10项工作任务。1950年3月12~14日,举行第二次会议,选举首届各代会常务委员会(简称常委会)主席、副主席、常委共7人。首届各代会共开会3次。
第二届各界人民代表大会 1950年10月10~13日,第一次会议在县城举行。应出席代表100人,实到会代表98人。其中农民代表54人,工人代表4人,工商界代表13人,教育界代表6人,党政机关代表13人,天主教代表4人,基督教代表4人。会议听取西北人民革命大学校长李敷仁关于土改运动的演讲和中共高陵县委书记土金璋传达的陕西省各代会精神的讲话;会议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1950年6月19日《关于关中各界人民代表大会代行人民代表大会职权的决定》,听取并审议县长霍如琯关于施政工作和土改实施计划报告,会议一致通过《高陵县土改实施计划》和有关报告;选举第二届各代会常委会主席、副主席、常委;选举高陵县人民政府委员会县长、委员,土改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县人民法庭审判长、副审判长、审判员。第二届各代会共开会4次。
第三届各界人民代表大会 1952年5月18~22日,第一次会议在县城举行。到会代表115人。其中,各乡代表65人,县级机关代表27人,学校代表2人,西北民大代表2人,陕西省干部疗养院代表1人,转业军人代表1人,群众团体代表4人,工商界代表13人(包括民主人士代表8人),妇女代表15人。会议听取、审议中共高陵县委书记杜林玉关于上届常委会工作总结报告和县长乔崇俊的政府工作报告;选举第三届各代会常委会主席、副主席、常委;选举高陵县人民政府委员会县长、委员。是年8月29~9月1日,举行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查田定产”方案。研究高陵县“建政工作”;选举吴森如、李宪印、刘纯浩(女)为陕西省人代会代表。第三届各代会共开会6次。
高陵县1949~1954年各代会常委会正、副主席更迭统计表
表14-5
┏━━━━━┳━━━━━━━━━┳━━━━━┳━━━━━┳━━━━━━━━━┓ ┃ 届次 ┃ 届 期 ┃ 职务 ┃ 姓名 ┃ 任职时间 ┃ ┣━━━━━╋━━━━━━━━━╋━━━━━╋━━━━━╋━━━━━━━━━┫ ┃ ┃ ┃ 主席 ┃ 土金璋 ┃1950.3~1950.10 ┃ ┃ ┃ ┣━━━━━╋━━━━━╋━━━━━━━━━┫ ┃ 第一届 ┃1949.9~1950.10 ┃ ┃ ┃ ┃ ┃ ┃ ┃ 副主席 ┃ 桑维藩 ┃1950.3~1950.10 ┃ ┣━━━━━╋━━━━━━━━━╋━━━━━╋━━━━━╋━━━━━━━━━┫ ┃ ┃ ┃ 主席 ┃ 土金璋 ┃1950.10~1950.12 ┃ ┃ ┃ ┣━━━━━╋━━━━━╋━━━━━━━━━┫ ┃ 第二届 ┃1950.10~1952.5 ┃ ┃ ┃ ┃ ┃ ┃ ┃ 副主席 ┃ 桑维藩 ┃1950.10~1952.5 ┃ ┣━━━━━╋━━━━━━━━━╋━━━━━╋━━━━━╋━━━━━━━━━┫ ┃ ┃ ┃ 主席 ┃ 杜林玉 ┃1952.5~1954.7 ┃ ┃ ┃ ┣━━━━━╋━━━━━╋━━━━━━━━━┫ ┃ 第三届 ┃1952.5~1954.7 ┃ ┃ ┃ ┃ ┃ ┃ ┃ 副主席 ┃ 桑维藩 ┃1952.5~1954.7 ┃ ┗━━━━━┻━━━━━━━━━┻━━━━━┻━━━━━┻━━━━━━━━━┛
高陵县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1954年7月3~7日,第一次会议在县城举行。到会代表75人。会议听取、审议、通过县长王德寿关于人民政府工作及1954年夏季工作任务的报告;听取张崇仁《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说明的传达报告;选举出席陕西省人大代表3人。会议还就积极巩固、提高农村互助合作组、完成夏季农业生产任务、做好粮食征购等工作作出决议。1954年11月13~18日,举行第二次会议。会议听取、审议、通过1954年夏粮征购工作总结报告及今后工作任务的意见;农业互助合作及今后发展意见和征集补充兵员的报告。会议收到意见和建议17件,交相关部门办理。1955年3月29~4月2日,举行第三次会议。会议听取省人大代表郑明芳传达陕西省第一届第二次人大会精神;听取、审议、通过1954年政府工作报告、1954年财政决算和1955年财政预算报告;听取关于《兵役法》的报告和县人民检察院、法院、粮食科、县联社等部门工作汇报发言。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改县人民政府为县人民委员会(简称县人委)。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首届县人民委员会县长、委员;选举县人民法院院长。大会收集意见和建议90件。是年12月3~6日,举行第四次会议。会议学习毛泽东主席《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和中共中央七届六中全会决议;听取、审议、通过县人委工作报告和高陵县贯彻农业合作化问题及其规划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上次会议提案执行情况的报告;着重收集在互助合作运动发展方面违背“自愿互利”原则,强迫命令、包办代替从而影响农业合作社顺利发展的意见、建议等提案59件。1956年9月4~6日,举行第五次会议。会议听取、审议、通过县人委工作报告、1955年财政决算和1956年财政预算报告和有关县、乡选举工作、预备役登记工作的发言;听取提案办理情况报告。对有关报告作出相应决议。会议收到意见和建议48件,除部分当会答复外,交由有关部门研究办理。会议期间,代表们还揭发、批评各级领导和工作人员在管理合作生产中,存在的官僚主义、主观主义、强迫命令及生搬硬套、缺乏预见的家长式工作作风,分析批判上半年夏粮生产严重受损的根源,同时议定夺取秋粮生产丰收措施。
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1956年11月25~30日,第一次会议在县城举行。到会代表68人。县级机关列席14人。会议听取、审议、通过县人委两年工作报告及今后工作任务的意见、法院工作报告、征兵工作发言、检察院两年工作总结,并作出相应的决议;选举县人委县长、副县长、委员和人民法院院长。会议期间,代表们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县人委各项工作提出改进意见,指出县人委在指导农业生产上存在的主观主义、官僚主义和命令作风。会议收到代表建议、意见36件。1957年5月16~19日,举行第二次会议。会议听取县委副书记李静峰传达毛泽东主席在最高国务会议上所作的《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问题》的报告;听取、审议通过1957年春季生产工作基本情况及今后工作任务的报告和应届中小学毕业生升学就业的发言,并作出相应决议;会议补选县人委委员。1957年10月6~10日,举行第三次会议。会议听取、审议、通过县人委半年几项主要工作及以后工作任务的意见;1956年财政决算和1957年财政预算报告;关于积肥、兴修水利和冬季生产的发言;法院工作报告,并作出相应决议。代表针对农村存在的问题,认真监督、检查政府工作,揭露各部门工作中存在的弊病,对各级领导人提出批评和合理化建议。会议肯定了全县整风运动对纠正官僚主义、宗派主义、主观主义作风的成效。
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1958年5月28~30日,第一次会议在县城举行。到会代表75人,列席5人。会议听取、审议、通过县人委工作报告、法院工作报告、1957年财政决算和1958年财政预算报告,并作出相应决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县人委县长、副县长和委员,选举出席陕西省第二届人大代表。会议决议,全县中心任务是贯彻执行“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的总路线,在全县各条战线迅速掀起“大跃进”高潮。大力兴办地方工业,改革耕作制度,农作物改两年三熟为一年二熟、三熟或四熟,提高单产;贯彻抓水抓肥、推广良种和合理密植的增产方针,改变灌溉方法,实现渠井双灌化,开挖肥源。加强金融、财政工作和法制教育,开展技术文化革命。年末,高陵县制撤销,第三届人大会终止。
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1961年9月1日高陵县建制恢复。9月21~23日,第四届人代会第一次会议在县人委礼堂举行。到会代表72人。机关、学校、企事业、宗教等方面列席22人。会议听取、审议高陵地区工作报告,审查通过县社体制调整中关于经济问题处理的意见;选举县人委县长、副县长、委员和人民法院院长。会议总结县制撤销期间,高陵地区农田水利、工业、交通、文教和多种经营等项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同时总结检查农村工作中“左”的错误和经验教训。根据“大办农业,大办粮食”的形势需要,指出县制恢复后的中心任务是“认真总结经验,加强调查研究,认识客观规律,充分发扬民主,鼓足干劲,大力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力,使农业生产在不长的时期内,达到或超过新中国成立以来最高年产水平”。为实现这一任务,会议决议,坚决执行《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试行草案)》(即农村六十条),贯彻农业水、肥、土、种、密、保、管、工“八字宪法”和“以猪为主,猪牛并重,全面发展家畜家禽”的方针,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克服困难,尽快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1962年8月16~19日,举行第二次会议。会议传达陕西省第二届人大会第四次会议精神;听取、审议、通过县人委工作报告、1961年财政决算和1962年财政预算报告、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并作出相应决议。会议回顾总结县制恢复后贯彻执行对国民经济实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八字方针和贯彻农业“三大政策”,使农业生产开始回升的显著成效,指出下半年中心任务是“进一步做好国民经济的调整工作,千方百计争取农业增产,首先争取秋季粮食、棉花、油料的增产”。会议还就做好城镇人口和职工的精简安置工作,加强农业生产战线,巩固农村集体经济,做好工业、交通、文教、卫生等方面的工作进行了认真讨论。会议收到意见和建议55件。其中,农业方面意见、建议28件。会议未能彻底纠正经济工作指导思想上的“左”的错误。1963年1月31~2月2日,举行第三次会议。到会代表56人,列席会议的县、社、大队三级干部238人。会议听取、审议、通过县人委1962年工作报告和人民法院工作报告;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补选王德寿为县长。会议针对一些生产队存在牲口缺少、经营管理不善、肥料不足、产量不高的困难,提出农业生产中主要问题和亟待解决的措施。确定1963年的中心任务是:继续贯彻以农业为基础,以工业为主导的发展国民经济的总方针,把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放在第一位,集中力量,争取农业全国丰收;继续做好“调整、巩固、充实、提高”工作,掀起粮棉丰收为中心的国民经济发展新高潮。
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1963年5月28~31日,第一次会议在县人委会议室举行。到会代表107人。会议听取、审议、通过县人委工作报告、1962年财政决算和1963年预算报告和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并作出相应决议;选举县人委县长、副县长、委员及出席陕西省第三届人大代表。会议重申,1963年“争取实现以粮棉丰收为中心”的国民经济发展任务,坚持贯彻国家、集体、个人“三兼顾”原则。对全县工业、交通、财政、金融、商业、文卫、政法工作及开展社会主义教育、增产节约、“学习雷锋”等活动分别提出具体要求。会议收到意见和建议127条。1964年5月20~23日,举行第二次会议。会议听取、审议、通过县人委工作报告、1963年财政决算和1964年财政预算报告、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并作出相应决议。会议认真检查1963年在贯彻“以粮为纲,全面安排,多种经营”方针和农业“八字宪法”等方面,存在“一般号召多,具体抓的少,布置多,检查少,思想上骄傲自满,故步自封”等领导作风问题。会议明确1964年的主要任务是:进一步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各项方针政策,继续贯彻“以粮为纲,全面安排,多种经营”方针,首先努力增产粮食和棉花,实现以粮棉丰收为中心的农业全面丰收。大力发展大家畜,发展养猪和集体副业。因地制宜地贯彻执行农业“八字宪法”。工业、交通努力增加品种,提高质量,降低成本;财贸工作切实面向农村,继续改进经营管理,更好地为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服务;加强科学实验和科技推广工作;不断提高文教卫生质量,做好计划生育工作。完成和超额完成国民经济计划,使国民经济进一步好转。在政治和思想文化方面,坚持“在全县范围内,继续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进一步加强人民民主专政,在各条战线上把社会主义革命进行到底”。大会收到意见和建议73件。1964年11月11~13日,举行第三次会议。会议围绕王德寿县长所作《以阶级斗争为纲,努力促进国民经济的新高涨》报告精神进行。在“左”的思想影响下,大会认为“高陵地区民主革命不彻底的问题是十分严重的,土改时漏了一大批地主、富农,就是划定的地主、富农,有的也是斗争不彻底,没收不彻底”;“阶级斗争的形势是多种多样的,但最主要的、最大量的是阶级敌人进行‘和平演变’,搞两面政权”,“高陵地区有相当一部分单位的政权已被阶级敌人篡夺了,他们表面上是人民干部,实质是资本主义和封建势力的代理人”。因此“要搞好建设,抓好生产,必须以阶级斗争为纲”。从而确定面上社教做四件事:一是“要坚决贯彻党在农村的阶级路线,树立贫农下中农的优势,依靠贫农、下中农”;二是“要坚决打击各种阶级敌人的破坏活动……;三是要认真做好“四清”工作;四是“抓好干部参加集体生产劳动”。会议决定“立即在全县范围内掀起一个以水利水保为中心的冬季生产高潮”,做好“农副产品的征购和收购、征兵和民兵整组、两种教育制度(全日制、半工半读)和两种劳动制度(全日制、半日制)的贯彻等工作。办好半农半读中学,认真推行亦工亦农的劳动制度”。大会收到意见和建议75件。
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1968年下半年,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中央“文革”小组通知精神,县内“文化大革命”两大造反派组织在驻县“三支两军”部队的宣传和帮助下,并报请陕西省革命委员会批准,成立高陵县革命委员会。9月7日,在县剧院召开群众大会,宣布县革命委员会成立。按照军队代表、干部代表、造反派代表“三结合”原则,县革命委员会由45名委员组成,常务委员会由18人组成。首任革命委员会主任由军队代表吴振沙任主任,副主任8人(军代表2人,干部代表1人,群众代表5人)。至1978年4月,县革命委员会主任更迭5任,副主任调整29人次。此次革委会成立大会,被算作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1978年5月25~27日,第一次会议在县城剧院举行。到会代表247人。会议听取、审议、通过县革委会工作报告和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并作出相应决议;选举县革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和人民法院院长。大会根据修改后的第三部新宪法规定,选举县检察院检察长。此次大会在揭批“四人帮”和动员全县人民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方面起到积极作用。但由于当时历史条件的限制和“左”的错误影响,“文化大革命”的错误理论、政策和“两个凡是”未能纠正。经济工作求成过急,提出“在当年内把高陵建设成大寨县、粮棉高产稳产基地”的目标。
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1980年12月1~4日,第一次会议在县城剧院举行。到会代表170人,列席34人,特邀9人。会议听取、审议、通过县革委会工作报告、《1981年至1985年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审议稿)》、1979年财政决算、1980年财政预算和1981年财政概算报告及人民法院、检察院工作报告,并作出相应的决议;大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设立高陵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为县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撤销县革委会,设立县人民政府。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首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选举县政府县长、副县长和人民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会议剖析在贯彻执行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实现工作重点转移、加快经济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定后三年加快经济建设的任务和措施。1982年1月8~12日,举行第二次会议。会议听取、审议、通过县政府工作报告、1981年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和1982年国民经济初步安排报告、1980年财政预算和1982年财政概算报告和人大常委会、人民法院、检察院工作报告,并作出相应决议;会议补选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1人、委员1人,会议确定1982年全县的经济工作目标是:坚决贯彻执行国民经济建设的十条方针,以提高经济效益为核心,努力实现农工商各业的稳步发展。在加强粮食生产的同时,大力发展多种经营,走出一条全县人民可以得到更多实惠的新路。治穷致富,改变“高产穷县”面貌。大会收到意见、建议300多条,分别交由有关部门研究处理。1983年3月30~4月1日,举行第三次会议。会议听取、审议、通过县政府工作报告、1982年国民经济计划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1983年国民经济计划几项主要指标建议报告、1982年财政决算和1983年财政预算情况报告及人大常委会、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作出相应决议;会议选举出席陕西省第六届人大代表。会议确定全县工农业总产值2000年翻两番的发展奋斗目标、措施,同时对开展“五讲四美三热爱”(讲文明、讲礼貌、讲道德、讲秩序、讲卫生;语言美、行为美、心灵美、环境美;热爱祖国、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制度)活动、计划生育、科研、职业教育等精神文明建设提出具体要求。1984年1月18~20日,举行第四次会议。会议听取、审议、通过县人民政府关于机构改革情况的报告。按照《地方组织法》规定,免去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3人,免去县长1人、副县长5人。补选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3人和县人民政府县长1人、副县长2人。选举出席西安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1984年12月24~28日,第一次会议在县城举行。到会代表174人。会议听取、审议、通过县政府工作报告、1984年国民经济执行情况和1985年国民经济计划安排意见、1983至1984年财政决算和1985年财政预算的报告及人大常委会、人民法院、检察院工作报告,并作出相应的决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和县人民政府县长、副县长及人民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会议收到各种批评意见和建议50件,其中大会审议通过并作出决议的议案两件:《清理农村财务的议案》和《解决排渍水的议案》。1986年4月8~11日,举行第二次会议。会议听取、审议、通过县政府工作报告、1985年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和1986年国民经济计划安排的意见、1985年财政决算和1986年财政预算报告、人大常委会、法院、检察院工作报告,并作出相应的决议;会议根据《地方组织法》和《选举法》规定,补选第九届人大常委会委员1人。会议针对政府在行政管理、经济发展、财政结构诸方面存在的不足之处和失误提出批评意见。大会收到意见和建议24件。其中,对《加强土地管理》、《城镇建设统一管理》两条议案作出决议。会议提出“七五”计划和把本县建成现代化、开放型多功能城郊县目标。
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1987年4月16~20日,第一次会议在县城举行。到会代表148人。会议听取、审议、通过县政府工作报告、1986年国民经济执行情况和1987年计划安排(草案)报告、198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87年财政预算安排(草案)报告及人大常委会、人民法院、检察院工作报告,并作出相应决议;会议审定批准高陵县“七五”计划;会议听取《关于代表意见、建议、议案审查情况的报告》,并作出《关于严格控制人口增长,切实抓好计划生育工作的决议》;大会以无记名投票和差额选举的方式,选举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和县人民政府县长、副县长及人民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会议确定1987年基本任务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搞活的方针,大力发展商品生产,提高经济效益和生产力水平,促进全县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大会还就“七五”期间发展社会生产力,加强粮食生产,增强企业活力,发展横向经济联合和技术协作,控制人口增长等方面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保证国民经济长期稳定发展。会议收到代表意见、建议95条。其中,《关于红安公司在张卜乡部分村组抽水后,补偿费的使用和补偿措施的落实问题》《关于要求成立粮肥油挂钩专门服务体系》《加强法制,搞好社会治安、维护社会秩序》《要求统筹解决民办教师工资》《集中力量,严厉打击赌博活动》《梁村塬氟水改造问题》《关于张市造纸厂污水处理问题》等7条议案,决定由县人民政府办理。1987年11月10~11日,举行第二次会议。会议听取《关于县十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议案半年来办理情况的汇报》;选举出席西安市第十届人大代表10人。1988年4月14~18日,举行第三次会议。会议听取、审议、通过县政府工作报告、198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1988年财政收支决算和1988年财政收支预算安排(草案)报告及人大常委会、人民法院、检察院工作报告,并作出相应的决议;会议补选第十届人大常委会委员1人;还听取《关于代表提出的议案、意见和建议的审查报告》,收到新意见和建议33件,质询案2件,共计35件(政治方面2件,财政经济方面28件,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方面5件)。其中,落实农业投资、解决职工干部住房困难、严禁赌博三个议案交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1989年4月5~10日,举行第四次会议。会议听取、审议、通过县政府工作报告、198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198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报告、198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89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十届人大三次会议三件代表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及人大常委会、人民法院、检察院工作报告,并作出相应的决议;会议补选康禄为高陵县县长。会议指出工作中的失误和前进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会议就贯彻“治理、整顿、调整、改革”方针,坚持以治理整顿为重点,调整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加强农业基础地位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保持粮食生产稳步增长、深化企业改革、加强流通服务体系建设、发展乡镇企业、发展和繁荣科技、教育、文化及抓好计划生育工作等社会事业,制定了具体措施和发展目标。


陕公网安备610126020000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