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社团 第一节 群众组织

工人组织

高陵县总工会 新中国成立后,中共高陵县委成立工会工作委员会,负责工会组织筹建工作。1951年,全县先后成立店员工会、教育工会、渭桥渡船员工会、农业试验总场工人工会等,有会员355人,约占职工总数985人的36%。是年8月,举行高陵县首次会员代表大会,成立高陵县工会联合会。1958年1月,高陵县工会联合会改称高陵县总工会(简称县工会)。1959年,县工会随县制撤销。县制恢复后的1962年3月,县工会恢复。至1965年,共举行7次会员代表大会。1966年底,共有基层工会46个,会员1218人。1967年1月,县工会在党政机关被“造反派”非法夺权后瘫痪。1973年3月,中共高陵县委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文件精神,重建工会组织,并对全县53个基层工会组织进行整顿。基层工会中,工业系统16个,商业系统19个,粮食系统9个,其它部门、单位9个,共有2574名会员。之后,又相继举行第八届、第九届、第十届、第十一届会员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新的工会工作机构。至1989年,有基层工会组织109个,工会会员5881人。

高陵县工会自1951年成立,根据工会章程和各个历史时期的中心工作,组织基层工会对工人进行形式多样的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开展生产竞赛活动,维护工人的合法权益。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工会工作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协助基层工会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强化职工民主管理、生产建设、思想教育、劳动保护4项社会职能。总工会在全县职工中先后开展五爱(爱岗位、爱企业、爱国、爱党、爱社会主义)、“双增双节”(增产节约,增收节支)、“职工之家”、劳动竞赛等活动,增强职工群众的主人翁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促进全县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

青年组织

共青团高陵县委员会 1926年4月,共青团员崔守仁、于延生(于廷林)等,受共青团三原地委指派成立共青团高陵特别支部,崔守仁、刘步清先后任书记。共青团高陵特别支部与党组织一起活动。1928年11月,因中共高陵组织遭到破坏而停止活动。1932年11月,共青团员韩学理、刘侠僧先后发展韩学英、王书娃、王老九、韩印娃、郭平安、洪天祥为共青团团员。此时,共青团团员王步瀚、杨新成、马振海受共青团三原县委指示回县与韩学理等联系重组共青团高陵县特别支部,隶属共青团三原县委领导。1933年1月,共青团高陵特别支部书记韩学理等共青团员转为共产党员,共青团高陵特别支部撤销。

新中国成立初,中共高陵县委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建立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简称青年团)的决议和青年团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章程,成立青年工作委员会(简称青委),负责青年团组织的发展和组建。1950年1月,成立青年团高陵县委员会(简称青年团高陵县委),任命杜岗为书记,受中共高陵县委和青年团三原地委领导。1953年6月,举行高陵县首届团员代表大会,选举青年团第一届高陵县委组织机构。1957年6月,青年团高陵县委改称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高陵县委员会(简称共青团高陵县委)。1959年,共青团高陵县委随县制撤销。1961年12月,随县制恢复。1967年1月,中共高陵县委被非法夺权后,共青团高陵县委亦陷于瘫痪状态。1973年1月,重建共青团高陵县委。

1976年10月粉碎“四人帮”反革命集团后,特别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共青团高陵县委进行思想、组织整顿。在认真贯彻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制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的同时,按照新时期青年工作的特点,不断改进青年工作,广泛开展“争当新长征突击手”、“开创先进团支部”和“争当优秀共青团员”等多种形式的活动。引导团员青年以“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新人为目标,积极投身经济建设主战场。

至1989年,共举行12次团员代表大会。是年末,共青团高陵县委下辖团委30个,其中乡镇团委10个,县级部门、学校等20个;总支20个。共有团员8586名。

高陵县青年救国会 1936年12月12日“西安事变”发生后,为积极宣传张学良、杨虎城将军“停止内战、一致抗日”的八项主张,本县在西安上学的青年学生许宗岳(共产党员)、白文鳌、邢子舟、聂景德等30余人,响应西安学生抗日救国联合会号召,返籍本县,联系各小学部分教师、高年级学生及失学青年百余人,成立“高陵青年学生抗日救国会”,积极开展支持张、杨主张的宣传活动。1937年1月9日,组织各界群众千余人,在县城举行武装自卫大会,通电全国,拥护张学良、杨虎城救国主张。4月,“西北青年救国联合会”成立后,高陵青年学生抗日救国会隶属该组织领导。1938年2月,高陵青年学生抗日救国会改称高陵县青年救国会。10月,县民先大队停止公开活动后,大部分骨干转入青年救国会等抗日组织中,与国民党当局“消极抗日、积极反共”的活动进行针锋相对的斗争。据当时中共高陵县委成立大会报告中称:“有发展速率的、惊人的青救会……,一月余发展300余人。”以高陵县青年救国会主任许宗岳和王金才、史民权、刘岳锋、马继超为代表,参加了在延安召开的青年救国会全国代表大会。1939年春,在反共高潮中,国民党县党部对全县社会团体、群众抗日组织进行审查,搜捕中共党人和进步人士。至此,青年救国会的斗争转入地下秘密活动。1936年12月~1940年,张映涛、许宗岳、江云(又名徐毛)先后任青年救国会主任,聂景德、刘玉洁、李金浪(又名李志)先后任青年救国会委员。

人民协社高陵支部 1936年12月,高陵青年学生抗日救国会中的西安“人民协社”成员许宗岳、杨新成、邢子舟等人,组织抗日救国会中的骨干成立“人民协社高陵支部”(亦称高陵分社),受陕西省西安人民协社领导。1937年1月,中共陕西省委指派申敬之将“人民协社高陵支部”成员张贵林、段文义、聂景德等吸收为共产党员后,高陵分社活动终止。人民协社高陵分社负责人为许宗岳、段文义、白文鳌等。

高陵民先大队 1937年“七·七”芦沟桥事变爆发后,在全国抗日热潮中,中共高陵特别支部根据上级指示精神,利用国民党县党部组建高陵县各界抗战后援会的机会,使共产党员和青年积极分子渗透到“学生抗战后援会”、“教师抗战后援会”、“农民抗战后援会”等群众抗日组织中,积极开展抗日救亡活动。是年10月,中共高陵特别支部书记韩学理、青运干事李金浪首先在泾野学园进步师生中发展民先队员,成立民先队泾野学园队部。1938年1月,中共高陵地方组织发展各界抗战后援会中的骨干分子30余名,又在泾野学园成立中华民族解放先锋队(简称民先队)高陵民先大队,受西北民先地方队部领导。不久,在泾野学园、草市小学、崇皇寺小学、张桥小学、董白小学等成立民先分队。共有队员100余人。张贵林任民先大队队长,陈光舜任副队长、组织部长,高平任宣传部长,李金浪任秘书长,吴了一任文书。10月,中共陕西省委指示高陵民先大队停止公开活动。

妇女组织

高陵县妇女会 民国三十三年(1944年)建立时,由张灵芳、张淑贞、体如玉组成。三十六年(1947年),县妇女会仅有齐某1人。下设乡镇妇女分会。妇女会工作仅见诸文件规定,举办妇女各种补习教育(课程内容偏重识字、记账、缝纫、编织、生活常识、简易治疗等);倡导家庭副业(如编草帽、打草鞋、纺织等);推行保健运动(着重环境卫生、饮水清洁、婴儿健康检查、种牛痘等)。基于时弊和条件,活动极少开展。

高陵县妇女联合会 1949年7月24日,中共高陵县委成立妇女工作委员会,负责妇女组织的筹建工作。1950年1月20日,根据中华全国民主妇女联合会要求,成立高陵县民主妇女联合会(简称县妇联)筹备委员会,负责筹建妇联组织。在健全区、乡妇女组织基础上,于7月举行高陵县首届妇女代表大会,选举妇联高陵县第一届执行委员会。1957年8月,根据中国妇女第三次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高陵县民主妇女联合会改称为高陵县妇女联合会。1959年,县妇联随县制撤销。1961年12月又随县制恢复。1967年1月,因“造反派”非法夺权,妇联组织瘫痪。1973年3月,重建妇联组织。

“文化大革命”结束后,特别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县妇联按照全党工作重点转移的战略决策,先后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三八红旗手”、“五好家庭”、“双学双比”(学文化、学技术、比成绩、比贡献)、“巾帼建功”(做“四有”、“四自”女性,为“八五”计划建功)和以妇女为主体的各种“专业户”、“双文明户”创建活动。1988年,县妇联被评为陕西省“双学双比”竞赛活动先进集体。表彰省级“双学双比”先进个人3名,“三八红旗手”1名;西安市表彰“双学双比”先进个人35名,先进集体7个。1989年,县妇联下辖10个乡镇妇女联合会、87个村级妇女组织。

农民组织

高陵县农民协会 1927年2月27日,以中共党员为核心的国民党县党部,首先在崇皇寺一带组织农民成立智字中区农民协会,接着在县东南乡、西南乡等地区组建区、村农民协会。3月初,农会会员千余人,齐集县城,举行高陵县农民协会成立大会,推选袁鸿化(共产党员)为农会主席,宋林昌(共产党员)为委员。隶属陕西省农民协会筹备处领导。6月1~8日,县党部书记崔守仁(共产党员)和北郭村农民刘信福作为高陵县农会会员代表参加了陕西省第一次农民代表大会。崔守仁为大会提案委员会委员。是月末,全县区农会发展到8个,村农会68个。县农会曾带领农会会员与贪官污吏和土豪劣绅进行坚决的斗争。1928年秋,在国民党“清党”逆潮中,土豪劣绅纪桢之之子纪伯文密告,使中共高陵地下组织创始人白文范和县农会委员宋林昌被害,县农会停止活动。新中国成立后,中共高陵县委发动农民参加政权建设,领导农民反对封建剥削制度,为实行土地改革,保护农民利益,筹建高陵县农民协会。1949年10月24~25日,举行高陵县首届农民代表大会,选举高陵县农会第一届委员会。1950年3月9日,首届二次农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高陵县农民协会简章(草案)》。5月24日,首届三次农民代表大会选举出席陕西省农代会代表,公东禄、刘纯浩(女)、吴文宇3人当选。是年10月5~7日,举行第二届农民代表大会,听取中共高陵县委书记土金璋所作《土改工作报告》和第一届农会工作报告,选举高陵县农会第二届委员会。第二届委员会履行高陵县土改执行机关职能。1952年6月,随土地改革运动结束,县农会组织撤销。

高陵县贫农下中农协会 1964年,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后,全县农村生产队、生产大队、人民公社先后成立贫协组织。1965年1月,成立高陵县贫农下中农协会(简称县贫协)筹备委员会。4月,本县举行第一次贫农下中农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高陵县贫协第一届委员会。1967年1月,因党政机关被“造反派”非法夺权,县贫协组织瘫痪。1973年初,县贫协重建。4月,举行第二次贫农下中农代表大会,选举高陵县贫协第二届委员会。1981年12月,遵照中共陕西省委决定,县贫协组织撤销。

个体工商业者组织

高陵县工商业联合会在新中国成立后,县政府组织工商界,成立“高陵县工商业联合会临时委员会”。推选李登科为主任委员,谢忠孝、孙应龙为副主任委员。贯彻《共同纲领》,执行“公私兼顾,劳资两利”政策和“发展生产,繁荣经济”的总方针;扶持工商界恢复经营,活跃经济。1950年11月15日,成立“高陵县工商业联合会”(简称工商联)筹委会,谢忠孝为主任委员。1952年,工商联筹委会发动工商界积极参加“五反”运动,广泛开展“爱国、敬业、守法”教育,管辖全县个体商业312户、手工业127户,共439户。

1953年,下设耿镇分会和关市、通远、崇皇工商小组,加强对所在地区工商户的组织领导。10月,举行高陵县第一届工商联会员代表会,谢忠孝当选为主任委员,王大仁、梁志文经理为副主任委员。1955年5月,为推动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举行高陵县第二届工商联会员代表会。通过工商联会章;决议“对会员进行社会主义和爱国守法教育”;选出谢忠孝为主任委员,张承华、郭瑞杰为副主任委员。是年7月,对私营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试点。动员杂货、棉布、百货、饮食和国药等全行业参加公私合营,动员小商贩、小手工业者走合作化道路。1956年,完成对私营工商业、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1957年4月,举行第三届会员代表会,谢忠孝当选工商联主任委员,张承华、郭瑞杰为副主任委员。1959年,工商联随县制撤销。1961年9月,工商联随县制恢复,郭瑞杰为主任委员,张文轩、王福友为副主任委员。1964年8月,举行第四届会员代表会,董纲当选为主任委员,张文轩、王福友当选副主任委员。“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活动停止。1983年4月,717户工商业者组建高陵县个体劳动者协会。商凤岗当选为个协主任。1989年9月,根据新时期工商联的任务,为发挥工商联统战性、经济性、民间性的功能,重建高陵县工商联,举行第五届会员代表会。曹仲玉当选主任委员,王平民、寻天秀、张军琦、王向东为副主任委员,谢忠孝为顾问,杨广田为主任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