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务委员会
政协常务委员会(简称常委会),由政协高陵县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和常务委员(简称常委)组成。1984年5月,首届第一次全委会选举主席1名、副主席5名、常委10名(男9,女1)。1986年4月,首届第二次全委会增选常委1名。1987年4月,政协高陵县第二届第一次全委会选举主席1名、副主席4名、常委10名。1989年4月,第二届第三次全委会增选秘书长1名,补选常委1名。
工作机构
1984年5月,政协高陵县委员会始设办公室、学习委员会、工作组委员会、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根据政协工作需要,工作组委员会先后分设经济工作组、教育工作组、工商工作组、祖国统一工作组。1986年4月,根据参政议政工作要求,增设提案工作委员会。1987年4月后,工作组委员会分设民族宗教、农业、医卫体育3个工作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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