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储
明时,在县城西南角有预备仓,可储谷3万石。清雍正七年(1729),设社仓6处,有麦张堡、崖子集、安家、罗家堡、塬照村、香王堡,可储谷6961石。民国时期,城隍庙有土木结构仓库3间,仓容150吨。征收的赋粮大部分存在私人粮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改建城隍庙为5座仓库,库容2300石,又在西街改建3座,新建1座24间,仓容750吨。1954年后,先后在全县城乡增建9个粮站。至1989年,建筑面积1.4万平方米,总仓容3.4万吨,其中鹿苑粮站仓容3819吨,张市粮站仓容3855吨,崇皇粮站仓容2634吨,泾河粮站仓容3260吨,张卜粮站仓容1385吨,崖王粮站仓容1.2万吨,马家湾粮站仓容203吨,耿镇粮站仓容518吨,药惠粮站仓容2770吨,通远粮站仓容2970吨。
储粮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粮食多采用晾晒、过筛、倒仓、密封方法储存。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对麦蛾、玉米象、谷后盗、米扁虫、黑波蠢和麻雀、老鼠等粮食害虫,主要采取提高仓内温度使其死亡的方法。1955年,首次使用剧毒药剂氯化苦熏蒸粮食,或在外施放“六六六”药粉。60年代后,多采取缺氧密闭方法,使用磷化锌、磷化铝等化学药品进行熏蒸杀虫灭鼠。70年代,采取高温、缺氧、密闭方法储粮。即将入仓粮食暴晒至40℃以上时,入仓密闭保管;或用塑料薄膜密封粮堆,形成缺氧状态,既杀虫又抑制霉菌繁殖。对鼠类采用药剂诱杀和器械捕杀。对麻雀以剧毒药剂毒杀。80年代末,全县97%以上的仓库达到无鼠雀、无霉粒、无虫蚀、无事故“四无”标准。
调运
以外调为主。调入粮食仅是少量品种的调剂。1951年,调出375吨小麦。1955年,调出3020吨,调入大米70吨。1960年,调出11390吨,调入55吨。1970年,调出小麦、大豆等11780吨,调入大米、小麦160吨。1980年,调出小麦、杂粮24220吨,调入大米、黄豆400吨。1989年,调出小麦、玉米41186吨,调入大豆、大米等4882吨。


陕公网安备610126020000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