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行业构成

第一节 农业企业

70年代初,本县先后出现崇皇公社高墙大队、桑家大队、井王大队、姬家公社农场等4个独立核算的种植业单位。随着形势的发展,经营范围不断拓宽,既有种植业,亦有养殖业和其它副业。1978年,农业企业总收入12.99万元,占社队企业总收入的4.2%。
    1984年,县有乡村农业企业25个,从业246人,总收入48.68万元,比1978年增长2.7倍,占乡镇企业总收入的3%。
    1989年,县有乡村农业企业9个,从业199人,总收入59万元,比1984年增长0.2倍,占乡镇企业总收入的0.3%。实现利润13万元,占乡镇企业总利润的1.1%。

第二节 工业企业

70年代,在围绕农业办工业的思想指导下,工业企业逐渐得到恢复和发展。1978年工业企业总收入达206.99万元,占乡镇企业总收入的68%。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贯彻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经济的方针,县乡镇工业总收入以7%的增长速度发展。主要有食品制造业、饮料制造业、饲料工业、纺织业、缝纫业、皮革、毛皮及其制造业、家具制造业、造纸及纸制品业、印刷业、化学工业、机械工业、建材业、其它工业等。1984年,改革、开放、搞活力度加大,联办、个体工业企业突起。是年,全县乡镇工业有729个,占乡镇企业的35%;从业4571人;总收入543.69万元,比1978年增长1.6倍,占乡镇企业总收入的34.4%。主要产品产量:磷肥0.49万吨、水泥制品1.66万块(件)、砖3801万块、瓦330万页、皮革制品0.27万件、粮食加工0.54万吨、食油加工5.1吨、糕点5.45万公斤、纤维板193立方米、印刷品124.2万册、生铁铸造100吨、矿腊0.11万把、暖气片0.51万片、脱粒机28台、合面机100台、毛衫0.20万件、纸袋0.94万件、铁制农具1.97万件、木制农具60万件、木制家具59万件、蜂窝煤0.45万块。
    1988年,通过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纠正了1984年后一度追求高速度的盲目性。1989年,全县有乡镇工业1438个,比1984年增长0.97倍;从业9297人,占乡镇企业总人数36%;收入5337万元,比1984年增长8.8倍,占乡镇企业总收入的27.4%;实现利润123万元,占乡镇企业总利润的10.7%,完成税金160万元,占乡镇企业完成税金的31.7%。主要产品有水泥、机制砖、膨胀珍珠岩、水泥预制构件、涂料、钢材、玻璃制品、琉璃建筑工艺品、元石、暖气片、针织服装、廖花糖、面粉、罐头、扒鸡、松花蛋、食用植物油、果脯、果汁、果酱、果糕、酱、醋、籽麻盐、淀粉、脱水菜、汽水、电缆、电线、绝缘线、稳压器、配电柜、电容器、集成电路板、工业控制微机、高压阀门、瓦楞原纸、水泥包装纸袋、文化用品、橡胶制品、塑料制品等73个种类。

第三节 建筑企业

1958年以前,农村仅有个别工匠带工出外承揽建筑工程。70年代初,以生产大队或生产队为单位承揽建筑工程的人越来越多。1976年,县社队工业管理局成立,指导乡镇建筑业走上专业化道路。至1978年,县城关、药惠、通远、湾子、耿镇、张卜、崇皇、姬家、榆楚公社属地内先后组建了9个建筑专业队,其中乡办4个,村办5个,从业600人,总收入62.08万元,占乡镇企业总收入的21%。
    1984年,建筑企业增至25个,其中乡办10个,村办14个,其它1个,比1978年增长1.8倍;从业7519人,比1978年增长11.5倍;完成建筑面积3.05万平方米;总收入633.27万元,比1978年增长9.2倍,占乡镇企业总收入的40%。自此,建筑企业一直处于乡镇企业的领先地位。建筑队伍中分为电器、瓦工、木工、钢筋、粉刷、搭架、搅拌、灌浆、车运等十多个专业工种。1985年,经西安市建委审定,17个集体企业、10个联合体中,8个建筑队定为四级企业,9个建筑队定为临时级企业。
    1989年,全县乡镇建筑企业513个(乡办11个,村办2个,联户和个体500个),比1984年增长19.5倍;从业10761人,比1984年增长0.4倍;完成建筑面积31.01万平方米,比1984年增长9.2倍;总收入6903万元,比1984年增长10倍,占乡镇企业总收入的35.4%;实现利润311万元,占乡镇企业的27.3%,上交税金168万元,占乡镇企业的31.3%,1989年,经陕西省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厅复查审定,通远、姬家、张卜、鹿苑、榆楚二建司等5个企业被定为三级企业;湾子、崇皇、耿镇、药惠、马家湾、榆楚一建司等6个企业被定为四级企业。

第四节 交通运输业

建国初期,就有农民个人自备运输工具拉人运货。农业合作化和人民公社时期,有些合作社(生产队)以集体名义组织长年运输专业队,接受县供销合作社统一组织的货源,按分配的任务开展运输。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特别是1982年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后,农民自主经营,解放了生产力。农民除经商办工业外,还从事运输业。
    1983年,张卜公社韩家村村民韩清泉购置汽车一辆,经营个体运输,年收入4万元,被誉为“韩四万”,带动了县乡镇运输业的发展。随后,集体、个人等多种所有制的运输业应运而生。或用畜力大车,或用大、中、小型拖拉机,或新购客运车、货运车。1984年,全县有乡镇交通运输企业23个;从业105人;总收入120.02万元,比1978年增长25.9倍,占乡镇企业总收入的7.6%。
    1989年,有乡镇运输企业663个;从业2737人;货运量605.3万吨;总收入3376万元,比1984年增长28.1倍,占乡镇企业总收入的17.3%;实现利润219万元,占乡镇企业的19.2%;完成税金58万元,占乡镇企业的10.8%。

第五节 商饮服务业

1952年,全县城乡有个体有证商饮服务企业286个,其中商业220个,饮食业61个,服务业5个。1956年对农业、手工业、私人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完成,至1978年,除城镇有少量商饮服务企业外,农村均弃商归农。社队亦未办商饮服务企业。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鼓励农民治穷致富、经商办企业,大批村组和农民个人,或在本地,或在城镇经营商饮服务业。1984年,全县乡镇商饮服务业有1278个,其中集体81个,占6.3%;个体1197个,占93.7%。从业2036人。其中集体349人,个体1687人。营业总收入237.07万元,比1978年增长11.7倍,占乡镇企业总收入15%。
    1989年,全县有乡镇商饮服务业1646个,比1984年增长0.29倍。其中集体40个,占2.4%;个体1606个,占97.6%;从业2932人,比1984年增长0.44倍,其中集体241人,占8.2%;个体2691人,占91.8%。营业总收入3825万元,比1984年增长15.1倍,占乡镇企业总收入19.6%。实现利润190万元,占乡镇企业的16.7%。上交税金58万元,占乡镇企业的10.8%。商业经营的主要商品有:日杂百货、烟酒副食、油盐酱醋、文化用品、儿童玩具、小型五金、农具等。饮食业以食品加工、小吃摊点为主。服务业有理发、照相、修理等,尤以理发美容居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