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电 力

本县电力事业始于建国后的1956年,当时县政府为解决政府办公和广播用电,购买柴油发电机组一台,装机容量22千瓦,年发电量7.6万度。1957年,高陵棉绒厂投资14.3万元,由阎(良)三(原)线T接35千瓦线路到高陵棉绒厂,装32千伏安变压器一台,县办工业始用上电网电力。1958年为解决农业用电,在中共高陵县委书记白玉洁的重视下,县人民政府先后在泾惠渠上建成康桥马、香王、手帕王、湾子4座小水电站,安装发电机5台,装机容量211千瓦。由于受渠水季节性变化,不能保证正常运行发电,随着电力事业的发展,1963年同时停产。1960~1962年,县政府批准,在县城东北角辟地3亩,建成35千伏高陵县变电所,装机容量为主变0.1万千伏安1台,配电变压器130千伏安4台,6千伏配电线路2.7公里,年供电量为120万度。1973年,经西北电管局批准,投资120万元,辟地9.6亩,将其改建为110千伏变电站,增容1万千伏安2台,年供电量4000多万度。1980~1981年,由咸阳供电局报请西北电管局批准,投资30万元,征地5亩,建成姬家35千伏变电站一座,装变压器0.32万千伏安1台。至1989年,除耿镇地区由西安市供电局送电外,电力事业已拥有固定资产470万元,35千伏送变线路20.93公里,10千伏配电线路334.57公里,50~150千伏安配电变电器488台,全县城乡、机关单位、家家户户都用上电,年供电达5000多万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