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笔 刘廷本
农业向来是高陵经济的主体,种植业(又称小农业)又是农业的主体。
远在五六千年以前,即有先民在灰堆坡、马南村、米家崖一代繁衍生息,经营农牧业。周人度其隰原,彻垦林木为粮田。秦、汉、唐时,由于郑国渠、白渠的修建和扩建,农业经济已相当发达,有天府之誉。盛唐以后,随着封建社会制度的日益衰败,水利事业时兴时废,农业生产徘徊不前。民国二十一年(1932),泾惠渠建成,恢复灌溉,粮、棉增产,使凋敝的农业生产有所复苏。抗日战争胜利以后,国民党发动全面内战,使有所复苏的农业经济又遭到破坏。
新中国成立后,通过土地改革和农业合作化,摆脱了小农经济和自然经济的桎梏,奠定了社会主义农业的经济基础。1957年实现水利化,耕作制度改为一年两熟或两年三熟,粮、棉增产。1958年被国务院授予“农业社会主义建设先进单位”称号。随着农业机械化的逐步实现和农业科技的普遍推广和应用,农业生产水平不断提高。1978年,农业总产值3758万元,比1957年增长0.6倍。农、林、牧、副、渔各业产值的比重分别为86.6%、1.18%、12.1%、0.1%、0.02%。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实行改革开放的方针政策,推行家庭联产承包经营责任制,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发展多种经营,农业生产又迈上一个新台阶。1985年,以养鸡为主的畜牧业异军突起。1989年,农业总产值23897万元,比1978年增长1倍。农、林、牧、副、渔各业产值的比重分别为56.7%、0.19%、34.86%、8.15%、0.06%。种植业产值比重虽比1978年下降29.9个百分点,但其产值却增加0.22倍。畜牧业产值比1978年增长4.4倍,比重增长22.7个百分点。种植业和畜牧业成为本县农业的两大支柱。
种植业中的粮食作物,历史上以小麦种植为主,辅之以大麦、谷子、糜子、荞麦、高粱和豆类。1957年实现水利化,随着耕作制度的改革,糜谷之类基本无种,以小麦、玉米为主。小麦、玉米播种面积占粮食作物播种面积由1950年的61.1%提高到1970年的93.8%,再提高到1989年的96.7%。1949~1989年,粮食耕地亩产连上4个台阶。1963年亩产上“纲要”(200公斤),为当年陕西省唯一上“纲要”县;1969年亩产过“黄河”(250公斤),名列全省榜首;1973年亩产跨“长江”(400公斤);1974年成为陕西省第一个亩产千斤县。1989年,粮食亩产614公斤,总产138181吨。总产比1949年、1978年分别增长6.4倍和0.3倍。每一农业劳动力生产粮食1335.07公斤,人均占有粮食718.57公斤。人均售粮231.02公斤,亩均售粮150.7公斤,人均亩均售粮均列全省第一。
经济作物有棉花、油菜、麻、蔬菜、瓜类等。民国至新中国成立后1978年,棉花为大宗。播种面积年均保持在10万亩以上,历年平均亩产在30公斤左右。改革开放以来,农民讲求经济效益,棉花播种面积连年锐减。种植面积除一部分被粮食作物挤占外,代之而起的是油料、蔬菜、瓜类等经济作物的种植。1989年,种植总面积8.14万亩。其中,棉花0.43万亩,油料1.72万亩,蔬菜5.23万亩,形成以蔬菜、油料为主的种植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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