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家村位于鹿苑街道辖境西北部,东与张家村及药惠管委会北樊村相邻,南与北街村及上院村为邻,西与通远镇史喻、火箭两村为界,北接通远镇火箭村及药惠管委会马家村。1958年为何家大队,以大队部驻地何家村而得名,1966年文化大革命时更名为朝阳大队,1972年恢复何家大队,1984年6月改制时为何家村委会。辖何家、手帕王、花园、高桥、魏家庙、贺刘6个自然村,11个村民小组。村委会驻何家,距街办驻地北偏西约2.85公里处。2011年有771户,2381人。耕地面积3326亩,均可灌溉。粮食作物面积390公顷,总产2767吨,公顷产7195.5公斤。有小学1所,医疗站2个,老年活动场所4个。
何家,位于街办驻地北偏西约3.1公里处,泾惠南一干渠南侧。有75户,230人。村名以村民姓氏得名。清光绪七年(1881)《高陵县续志》始记此村名。《高陵县志》(2000)记为“何家”。
手帕王,位于街办驻地北偏西约3.2公里处,泾惠南一干渠南侧。有94户,341人。明末即有此村。村中王姓者善织手帕,故名。清雍正十年(1732)《高陵县志》记作“手帕王家庄”。光绪七年(1881)《高陵县续志》始记为“手帕王”。至今一直沿用此名,但亦间有称作王家的。《高陵县志》(2000)记为“手帕王”。
花园,位于街办驻地北偏西约3.18公里处,泾惠南一干渠南侧。有80户,256人。此村比较古老,相传当初村东有官府花园一座,得名花园堡,近年始简称花园。清雍正十年(1732)《高陵县志》与光绪七年(1881)《高陵县续志》皆记作“花园堡”。民国30年(1941)《高陵县区保总图》记作“花家”。亦或有叫花家村的。《高陵县志》(2000)记为“花园”。
高桥,位于街办驻地北约3.3公里处,泾惠南一干渠北侧。有123户,404人。晚唐时建村。村处唐中南渠高桥旁,故以桥名命村。清雍正十年(1732年)《高陵县志》记作“高桥靳家”。光绪七年(1881)《高陵县续志》记作“高桥南”、“高桥北”二村。民国30年(1941)《高陵县区保总图》始记为今名。《高陵县志》(2000)记为“高桥”。
魏家庙,位于街办驻地北偏西约2公里处,高三公路北侧。有236户,607人。村多魏姓,村旁有庙,故名。清光绪七年(1881)《高陵县续志》始记此村名。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俗称韦(yu)家庙底。从清《高陵县续志》的文、图记载看,惟邑厉坛距村最近,村旁之庙或系此坛。《高陵县志》(2000)记为“魏家庙”。
贺刘,位于街办驻地北约2.43公里处。以贺、刘二姓得名。有81户,262人。清光绪七年(1881)《高陵县续志》记作“贺刘家”。民国30年(1941)《高陵县区保总图》记作“贺刘村”。《高陵县志》(2000)记为“贺刘”。
改革开放后,本着“要致富,先修路”的精神。村民积极配合,完成了15公里的道路硬化改造。开展土地流转生产转移宣传活动,不再仅依靠单一的农业种植,各组搭建大棚种植蔬菜,现全村共建起了蔬菜日光温室大棚650栋,大棚120栋,占地2300亩,总投资2080万元,同时建设占地约100亩的魏家庙三产服务中心,由过去的单一种植变为净菜加工、冷藏储存、蔬菜销售、科技指导、农户培训、质量检测等蔬菜种植到销售一条龙服务,增强了菜农种植的信心,增加了收入,提高了生活水平。
何家村村民自古以来都注重文化教育。民国时期,就有民办1—4年级的小学,所以该村七十岁以上老人识文认字的较多。1953年经魏家庙村、贺刘村协商建成了现在的魏家庙学校。公社化后又在花园建成了花园小学。文化大革命后村委会又将二校合并为现时的何家小学,20世纪90年代又投资20多万元,建造了新的楼房校舍。同时村委会还定期为菜农邀请技术人员讲课,帮助农民学习科学的种养殖技术,从而使得农民增长了技能又增加了收入。
何家村自古文体活动比较活跃。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后高桥堡踩高跷,魏家庙堡的竹马旱船在方圆都很有名气。同时魏家庙堡的群众自乐班更是红火一时。随着社会的发展,村文艺团、体育队时现时消。如今以组为单位都陆续建起了文体活动中心,群众业余文化生活丰富多彩,村中65岁以上老人达到了7%左右。
现时已看不到瓦房,到处是平房、楼房。改厕率已达50%,沼气工程已达273户,占全村总户数的37%。各户门前小花园四季常青。村上雇请了11名保洁员,全天候对街道进行清扫保洁。硬化道路两旁都装上了电灯,下水道也基本修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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