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市村位于鹿苑街道辖境南部,东接田家村,西连古城村,北靠北街、东街两村,南邻榆楚镇皇册村。1958年为城关大队,以地处县城城关而得名,1966年文化大革命中更名为红卫大队,1973年以当时大队部驻地草市街而更名为草市大队,1984年6月改制时为草市村委会。辖乔家、老虎岭、千春村3个自然村和双睦村的一部分,连同居住在县城西街、南新街、西顺城巷、盐店巷、神路巷、抽屉斗巷、仓门巷的农民,共10个村民小组。村委会在草市小学院内,距街办驻地南约0.65公里处。2011年有688户, 2300人,耕地1025亩,均可灌溉。粮食作物面积160公顷,总产1155吨,公顷产7195.5公斤。人均纯收入10730元。
草市村是老县城的所在地,东街指的是东街小学门前一段,西街指的是鹿苑街办所在的一条街道,当时县城的南城门在现在的南十字,东城口在现在的东街村委会驻地,北城口在现在的中医医院,西城口在现在保健院。由于县城狭小,东西街道不对称。草市村占有很大一部分,现在的东方红路、南新街、正街的单位都属原草市村辖地。
乔家,位于街办驻地南约0.75公里处,高茹公路东侧。有 120户,390人。因村中住有吴姓,村侧又有吴家坟地,故初称吴家坟,后村周围筑了城堡,又称吴家堡。清末,又依乔姓村民姓氏称乔家堡或乔家。清雍正十年(1732)《高陵县志》记作“管道吴家”。光绪七年(1881)《高陵县续志》记作“吴家堡”。民国30年(1941)《高陵县区保总图》始记为今名。《高陵县志》(2000)记为“乔家”。
老虎岭,位于街办驻地南偏东约1.15公里处,泾惠七支渠北侧。2011年有310户,1120 人。1956年因县城规划,由部分居民迁移此处始成村。因村所在地地形突起,状如卧虎而得名。《高陵县志》(2000)记为“老虎岭”。
千春村,位于街办驻地西偏北约0.35公里处。2011年有130户,370人。是1949年后逐渐形成的村落。因村民祖居河南者居多,一直被称之为河南庄。县文物部门认为村址大约在千春县城遗址上,遂于1982年9月1日,由县人民政府命名为千春村。
双睦村,位于街办驻地北偏西约0.43公里处。2011年有 150户, 500人。是由原居县城西街和城隍庙巷的草市大队第一生产队和北街大队第一生产队群众新建。故称草市一队,或称北街一队。1982年9月1日,县人民政府命名为双睦村,愿两村群众和睦相处。《高陵县志》(2000)记为“双睦村”。
千春县 据《鹿苑史话》记载:王莽摄政后,建立“新朝”政权,大肆改制,下令把全国的县制名称都重新命名,在天风二年(15)改高陵县为千春县。千春,象征着新朝千年不衰。但是这个短命的政权,前后不到20年,就被汉室取代。刘玄帝更始元年(公元23),废千春之名,县又复名高陵。
近年来,村两委会带领群众发展第三产业和养殖业。全村有商业门店180户,主要分布在南新街、西韩街、东方红西路,有20余户拥有大型运输车辆。养殖业分养猪和养狗两类,有养猪大户4户,存栏数500头。养狗大户1户,存栏数100多只。
投资1200万元,建成占地60亩,建筑面积30000平方米的蔬菜批发市场。全村共硬化道路3.4公里,道路硬化率100%,完成道路亮化任务和街道绿化任务。排水全部为暗涵,并入城市排水管网。自来水入户率100%,路灯安装率100%,改厕率达到80%。投资60万,占地5亩,建筑面积370平方米的村两委会办公楼已建成投用。筹资建设2700平方米的村民文体广场。雇请保洁员11名,对街道进行24小时保洁。做到垃圾日产日清,村民生活环境整洁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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